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8-22 15:2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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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7,331,2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MSG(ZB)-S5-2023-021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3年8月22日 一、补遗文件
3.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1元,其中:成都段最高投标限价*.53元,眉山段最高投标限价*.58元。 ①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成都段总报价、眉山段总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②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成都段总报价、眉山段总报价下浮率应≥3%(报价下浮率=<1-投标相应报价/控制价相应总价>×1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成都段、眉山段管片投标单价降幅比例需一致,如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修正。
(1)调价原则 4)价格调整的基准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2022年第7期为准。
(2)可以调差的材料种类:
注:对于上表未列出材料, (略) 场价格波动程度如何,均不予调差;其价格波动的风险因素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关于可以调差材料的其它约定 2)如果《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没发布与调差材料相同的规格型号的,则以同类材料最相近的规格型号为参照进行取定;如果《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施工期内未发布某材料或同类材料的价格,则不予调差;钢筋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中的圆钢、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取定;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调差,其pi和p0均按同标号的普通商品混凝土取定。 注:当期信息价指当期发布的信息价,如施工期为2022年7月,则采用2022年7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差。
(2)基准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2022年第7期为准;钢筋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圆钢、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取定。
(1)修理 卖方应在买方及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自费对有缺陷的进行修理,使之符合技术要求。经修理的货物在经买方及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2)替换 卖方应在买方及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以全新及合格产品替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经替换的货物在经买方及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10.6廉洁违约 10.6.1买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 10.6.2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进一步规范与买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交往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 10.6.3在工程建设期间,因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导致买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按以下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将上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报至卖方或其上级单位,卖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买方备案。 (1)受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 (2)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次。 (3)受到诫勉(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次。 (4)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职(停职审查)、调整(调离)、免职等组织措施,卖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次。 (5)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以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次。 (6)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受到刑事处罚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人·次。 10.6.4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不配合买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信访办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等;或不如实报告买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经查实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次。 10.6.5买方对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针对上述廉洁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出现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行为,导致“买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结果及时间作为依据,不受项目实施期限(无论是否到期)及合同结算情况(无论是否结算并支付完毕)的限制。
注: 1、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合理的报价。上述报价包含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在支付时由买方直接扣除,施工总承包管理费为本项目总价的4%; 2、本表中综合单价、总价和下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成都段、眉山段管片投标单价降幅比例需一致,如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修正。 3、本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表中数量在投标阶段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实际数量根据工程情况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4、本表中数量仅做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做为供货数量的依据; 5、本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6.2综合单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一致; 6、本表中综合单价、总价及本项目总价均为含税价格。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6.2 综合单价计算表
注: 1、基础价 (1)每环管片混凝土用量14.14m3/环,钢筋用量2481.04kg/环,其中圆钢用量864.46kg/环,螺纹钢用量1616.58kg/环。 (2)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 22 年第 7 期为准,其中:C50P12商品混凝土为 615.50 元/m3(不含税);圆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为 4.304 元/kg(不含税),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为 4.154 元/kg(不含税); (3)基础价= 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每环用量+圆钢材料价*每环用量+螺纹钢材料价*每环用量。1.5米管片基础价=615.50*14.14+4.304*864.46+4.154*1616.58=19139.08元/环; (4)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给定的每环管片混凝土用量、每环管片钢筋用量、圆钢材料价、螺纹钢材料价、商品混凝土材料价及基础价填写,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片钢筋配筋量调整及材料调差按照本项目合同条款执行。 2、本表中综合单价为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基础价+固定费用+运费+税金,其中固定费用和运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作调整。 3、本表中基础价、固定费用、运费、税金及综合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目管片分左转弯环、右转弯环、标准环,均为上表的统一综合单价。 5、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管片生产、养护、存储、堆码、运输(包括但不限于管片装车、管片场内运输、管片到施工现场运输,不含卸车费)、检验试验费用、成品管片试拼装、管片相应附件(每环管片所需的附件包括:注浆孔螺栓组件(吊装螺纹管、注浆塑料管、止浆塞、密封环)、PVC弯曲套管,具体数量及质量要求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的费用及完成管片生产供应的所有税费。 6、卖方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资源(包括预制场地、预制厂建设)、组织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含模具)、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和风险费等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钢筋定尺等加工制作安装措施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量,钢筋配筋量调整及材料调差时以施工图计算量为准; 8、综合单价不含盾构管片安装时防水材料、管片螺栓和定位卯榫的材料费用及安装费用; 9、科研、监测等所需元件由买方提供,卖方负责保管及安装,费用含在报价中; 10、综合单价包含归档资料、售后服务及伴随服务费。 二、澄清文件1.成眉线成都、眉山段管片规格、技术指标一致,但是为什么每环管片含税控制单价却不一致?(成都段为39629.52元,眉山段为42234.80元,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报价汇总表)。 回复:经核实,原招标文件基准期选择错误,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由招标人负责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基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保持一致,即应采用2022年第7期作为本项目基准期。同时,结合本项目所在地位置、各潜在投标人管片生产、运输的实际情况修正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详见补遗文件第1条、第2条、第4条、第5条及第8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第8条)、“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卖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立的银行帐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3.2.2),如为联合体投标,合同价款是否可直接支付给工程区段联合体中的实施方? 回复: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分工及相关支付约定进行合同价款支付。 3.“卖方向买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并修补缺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第7条),修补缺陷范围宜与通用合同条款4.4.2、专用合同条款4.4.1保持一致:不包括管片到达工地后因卸货、存放、临管、吊装、洞内运输、拼装所产生的缺陷。 回复:通用合同条款4.4.2已经明确“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原第1点补充以下:1、成眉线成都、眉山段管片规格与技术指标一致,但为什么两路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信息价所用标准不一致?(成都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7期为准; 眉山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四川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7期为准)。详见以下三处: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1.2.2调差(1)调价原则4)价格调整的基准期-P42; ②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1.4.钢筋配筋量调整(2)基准价-P44; ③投标文件.六投标报价表6.2综合单价计算表,注:1基准价-P69。 回复:经核实,原招标文件基准期选择错误,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由招标人负责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基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保持一致,即应采用2022年第7期作为本项目基准期。同时,结合本项目所在地位置、各潜在投标人管片生产、运输的实际情况修正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详见补遗文件第1条、第2条、第4条、第5条及第8条。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保证金缴纳 (略) 为申请人、银行为担保人、投标人为被担保人的分离式保函? 回复:接受,投保保证金缴纳形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前附表第3.4.1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同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6.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中,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委托代理人社保缴 (略) ,该缴纳证明能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注(3)已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单位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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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7,331,2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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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MSG(ZB)-S5-2023-021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3年8月22日 一、补遗文件
3.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1元,其中:成都段最高投标限价*.53元,眉山段最高投标限价*.58元。 ①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成都段总报价、眉山段总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②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成都段总报价、眉山段总报价下浮率应≥3%(报价下浮率=<1-投标相应报价/控制价相应总价>×1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成都段、眉山段管片投标单价降幅比例需一致,如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修正。
(1)调价原则 4)价格调整的基准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2022年第7期为准。
(2)可以调差的材料种类:
注:对于上表未列出材料, (略) 场价格波动程度如何,均不予调差;其价格波动的风险因素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关于可以调差材料的其它约定 2)如果《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没发布与调差材料相同的规格型号的,则以同类材料最相近的规格型号为参照进行取定;如果《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施工期内未发布某材料或同类材料的价格,则不予调差;钢筋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优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 (略) 天府新区信息价没有的, (略) 区信息价)中的圆钢、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取定;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调差,其pi和p0均按同标号的普通商品混凝土取定。 注:当期信息价指当期发布的信息价,如施工期为2022年7月,则采用2022年7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差。
(2)基准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2022年第7期为准;钢筋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圆钢、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取定。
(1)修理 卖方应在买方及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自费对有缺陷的进行修理,使之符合技术要求。经修理的货物在经买方及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2)替换 卖方应在买方及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以全新及合格产品替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经替换的货物在经买方及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10.6廉洁违约 10.6.1买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 10.6.2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进一步规范与买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交往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 10.6.3在工程建设期间,因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略) 关于规范**双方交往行为相关规定,导致买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按以下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将上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报至卖方或其上级单位,卖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买方备案。 (1)受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 (2)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次。 (3)受到诫勉(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次。 (4)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职(停职审查)、调整(调离)、免职等组织措施,卖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次。 (5)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以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组织措施的,卖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次。 (6)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受到刑事处罚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人·次。 10.6.4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不配合买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信访办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等;或不如实报告买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经查实的,卖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次。 10.6.5买方对卖方(含各级分包单位)针对上述廉洁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出现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行为,导致“买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结果及时间作为依据,不受项目实施期限(无论是否到期)及合同结算情况(无论是否结算并支付完毕)的限制。
注: 1、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合理的报价。上述报价包含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在支付时由买方直接扣除,施工总承包管理费为本项目总价的4%; 2、本表中综合单价、总价和下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成都段、眉山段管片投标单价降幅比例需一致,如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修正。 3、本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表中数量在投标阶段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实际数量根据工程情况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4、本表中数量仅做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做为供货数量的依据; 5、本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6.2综合单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一致; 6、本表中综合单价、总价及本项目总价均为含税价格。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6.2 综合单价计算表
注: 1、基础价 (1)每环管片混凝土用量14.14m3/环,钢筋用量2481.04kg/环,其中圆钢用量864.46kg/环,螺纹钢用量1616.58kg/环。 (2)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 22 年第 7 期为准,其中:C50P12商品混凝土为 615.50 元/m3(不含税);圆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为 4.304 元/kg(不含税),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为 4.154 元/kg(不含税); (3)基础价= 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每环用量+圆钢材料价*每环用量+螺纹钢材料价*每环用量。1.5米管片基础价=615.50*14.14+4.304*864.46+4.154*1616.58=19139.08元/环; (4)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给定的每环管片混凝土用量、每环管片钢筋用量、圆钢材料价、螺纹钢材料价、商品混凝土材料价及基础价填写,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片钢筋配筋量调整及材料调差按照本项目合同条款执行。 2、本表中综合单价为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基础价+固定费用+运费+税金,其中固定费用和运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作调整。 3、本表中基础价、固定费用、运费、税金及综合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目管片分左转弯环、右转弯环、标准环,均为上表的统一综合单价。 5、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管片生产、养护、存储、堆码、运输(包括但不限于管片装车、管片场内运输、管片到施工现场运输,不含卸车费)、检验试验费用、成品管片试拼装、管片相应附件(每环管片所需的附件包括:注浆孔螺栓组件(吊装螺纹管、注浆塑料管、止浆塞、密封环)、PVC弯曲套管,具体数量及质量要求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的费用及完成管片生产供应的所有税费。 6、卖方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资源(包括预制场地、预制厂建设)、组织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含模具)、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和风险费等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钢筋定尺等加工制作安装措施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量,钢筋配筋量调整及材料调差时以施工图计算量为准; 8、综合单价不含盾构管片安装时防水材料、管片螺栓和定位卯榫的材料费用及安装费用; 9、科研、监测等所需元件由买方提供,卖方负责保管及安装,费用含在报价中; 10、综合单价包含归档资料、售后服务及伴随服务费。 二、澄清文件1.成眉线成都、眉山段管片规格、技术指标一致,但是为什么每环管片含税控制单价却不一致?(成都段为39629.52元,眉山段为42234.80元,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报价汇总表)。 回复:经核实,原招标文件基准期选择错误,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由招标人负责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基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保持一致,即应采用2022年第7期作为本项目基准期。同时,结合本项目所在地位置、各潜在投标人管片生产、运输的实际情况修正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详见补遗文件第1条、第2条、第4条、第5条及第8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第8条)、“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卖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立的银行帐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3.2.2),如为联合体投标,合同价款是否可直接支付给工程区段联合体中的实施方? 回复: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分工及相关支付约定进行合同价款支付。 3.“卖方向买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并修补缺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第7条),修补缺陷范围宜与通用合同条款4.4.2、专用合同条款4.4.1保持一致:不包括管片到达工地后因卸货、存放、临管、吊装、洞内运输、拼装所产生的缺陷。 回复:通用合同条款4.4.2已经明确“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原第1点补充以下:1、成眉线成都、眉山段管片规格与技术指标一致,但为什么两路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信息价所用标准不一致?(成都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7期为准; 眉山段管片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基准期以《四川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7期为准)。详见以下三处: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1.2.2调差(1)调价原则4)价格调整的基准期-P42; ②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1.4.钢筋配筋量调整(2)基准价-P44; ③投标文件.六投标报价表6.2综合单价计算表,注:1基准价-P69。 回复:经核实,原招标文件基准期选择错误,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由招标人负责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基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保持一致,即应采用2022年第7期作为本项目基准期。同时,结合本项目所在地位置、各潜在投标人管片生产、运输的实际情况修正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详见补遗文件第1条、第2条、第4条、第5条及第8条。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保证金缴纳 (略) 为申请人、银行为担保人、投标人为被担保人的分离式保函? 回复:接受,投保保证金缴纳形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前附表第3.4.1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同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6.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中,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委托代理人社保缴 (略) ,该缴纳证明能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注(3)已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单位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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