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部“DJ2022一期”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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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部“DJ2022一期”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第02号

福州某部“DJ2022一期” 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某部“DJ2022一期” 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23-JYBFGX-G1004(0624-*))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电梯是否均为无机房电梯?

答:是。

2,招标文件要求:电梯层门耐火报限不应低于 1.0 h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训定法》BG/T27903 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疑问: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

6.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电梯井内不应敷设或穿过可燃气体或*、*、*类液体管道及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电线或电缆等。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实行,请问电梯防火标准是否据此调整?即:耐火完整性防火门按2小时标准配置

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3、电梯技术参数中要求:轿厢壁、轿门、厅门、门套均有大理石或木质配置选项,该部位材质无法配置大理石或木质,通常为发纹不锈钢及喷涂钢板可选,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轿厢壁、轿门、厅门和门套装修不应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轿门、厅门、门套采用不燃材料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材质须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使用。

4、招标文件要求轿厢操纵盘为:≥17.3 寸 2k 智慧屏。请明确何为智慧屏?是否需要实现实时播放功能的液晶显示屏?同时17.3寸过大且价格昂贵,通常为不大于15寸或者单色液晶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请明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土建配合费由谁负责?土建配合费如何收取

答: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土建配合费具体为设备施工方给土建单位下委托,后根据现场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及价格,由设备施工方支付给接收委托的土建单位。

6、贵单位要求到货后支付80%货款,验收后支付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电梯作为特种设备,设备款项需达到100%出货,建议调整支付比例为20%预付款,在发货前15天支付货款80%;电梯验收合格后厂家提供5%~10%质量保函

答:电梯采购无预付款,按总清单核对到场数量的百分比办理到场材料付款,付款前供货单位要开具相对应的材料发票或总供货量发票,在付款到总金额95%向我方财务部门提交总供货金额10%的质量保函(保函必须由我单位财务指定银行开具,保函必须由我单位财务验收合格),保函生效后可付到货款的100%或不提交质量保函扣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付到场验收合格的95%材料款。

7、该项目合同签订是否可分为设备采购合同与厂家签订,设备 (略) 签订?

答:合同签订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内对安装有具体要求,安装单位由电梯供货单位统一管理,不再签订安装合同。

8、请明确安装价格税点,是否可按3%?

答:电梯设备采购及电梯安装按专用增值税发票13%税点。

9、商务评审中要求:5.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由中国科学技术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产品生产 (略)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0.5分,具有国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6.产品生产企 (略) 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 (略) 仅康力、快意电梯,品牌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1、技术评审中要求:1.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2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1修改为“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得1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疑问:电梯厂家主营业务不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品牌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2删除。

13、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认证证书且获得世界电梯工程奖的得1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4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世界电梯工程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商务评审中要求: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8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7次的得0.9分,获得过6次的得0.8分,获得过5次的得0.7分,少于4次(含)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疑问:企业纳税信用为一年一次, 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无法达到3次以上,请调整该条款评分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商务评审条款“五、企业信誉”条款1修改为“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3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2次的得0.9分,获得过1次的得0.8分,其余不得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15、技术评审要求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6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每一项得0.3分,满分1.5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每一项得0.5分,满分1.5分,没有的得0分。”

16、技术评审要求:3.电梯具有原厂原品牌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监测运行装置检测报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为常用功能无检测报告,是否可提供厂家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依据?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7、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8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7次的得0.9分,获得过6次的得0.8分,获得过5次的得0.7分,少于4次(含)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企业纳税信用A级为一年度评定一次,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8次的依据是什么?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4条。

18、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提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有关武器装备类内容。为何评分却要求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19、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提问:根据资料显示,各电梯生产厂家CNAS实验室检测内容各有不同。而评分中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及唯一性,请问评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20、质疑条款:商务评分/三、产品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 300 万 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 1 份完整材料得 0.2 分,满分为 2 分。 质疑理由:本项目采购电梯共计 28 台,原评分中 300 万业绩金额与采购要求不 匹配,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 28 台及以上或金 额为 665w 以上的电梯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 1 份完整材料(须提供项目中 标公告及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政府验收报告)得 0.2 分,满分为 2 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1、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三、产品业绩。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 的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 8 次税务部门颁 发的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得 1 分,获得过 7 次的得 0.9 分,获得过 6 次的得 0.8 分,获得过 5 次的得 0.7 分,少于 4 次(含)得 0 分;事业单位无 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 12 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 12 个 月纳税凭证的得 1 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质疑理由:据悉企业纳税信用 A 级一年一评,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 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 税信用 A 级最多为 3 次。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 3 次税务部门颁发的 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得 1 分,获得 2 次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4条。

22、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五、企业信誉。5.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由中国科学技术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质疑理由: (略) 士专家工作站已经能够证明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及管 理能力,且具备该条件的电梯生产企业不足 3 家,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 方案 1、产品生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方案 2、投标人与高校合作科研项目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或协议。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9条。

23、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单位得 1 分。 质疑理由:此项评分专为某品牌量身定做,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也违法了采 购法。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他性。且全国范围内具备此项资质的电梯生产企 业不足 3 家。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过银行信用等级 AAA 证书得 1 分,须提供银行信用等级 AAA 证书复印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24、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CNAS 实验室具 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 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 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 1.5 分,每少一项减 0.3 分,没有的得 0 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 CNAS 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 1.5 分,每少一项减 0.5 分,没有的得 0 分。 质疑理由:完全符合此项评分要求的生产企业不足 3 家,CNAS 实验室证书内容 包含电子产品及金属材料即能证明该企业具备实验能力,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 改为: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CNAS 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检测能力得 1.5 分。2.投 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 CNAS 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检测能力得 1.5 分。

答: 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25、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7.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 制造速度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4.0m/s 的,得 1 分;投标人所投 标品牌的制造商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8.0m/s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2.0m/s 的,得 0.5 分。提供制造许可证扫描件或试验报告,未提供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据悉,目前国内外一线品牌电梯厂家例如迅达、奥的斯、上海三菱、 杭州西奥、康力等客梯制造速度已达 10m/s,此项评分可进行量化评分,建议将 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 10.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6.0m/s 的,得 1 分;达到 9.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 到 5.0m/s 的,得 0.8 分;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4.0m/s 的,得 0.6 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2.0m/s 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6、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9.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 的高度进行评分,高度大于 150 米(含)得 2 分,100 米(含)-150 米(不含) 得 1 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理由:此项评分未具体明确提交的证明材料且未突显生产企业制造能力及 水平。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的高度进 行评分,高度大于 200 米(含)得 2 分,大于 180 米(含)得 1 分,大于 160 米(含)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试验塔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证明 文件为证明材料。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7、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12.投标人维修人员同时具有特种设 备操作证、高级维修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提供人 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 13.投标人安装维保人员中配备 2 名(含)以上同时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 证和中级或以上电工证的得 1 分。 质疑理由: (略) 特种设备相关条例——GT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未对生产安装单位必须配备高级维修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做出强制要求,电梯操作证已涵盖电工及高压作业内容。且两条评分无本质区别重合评分。建议 1、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维修人员配备 3 名同时具有特种设备 操作证、安全员和质检员证的得 3 分,缺一项扣 1 分。(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 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建议 2、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维修人员中配备 6 名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且持有操作者 6 年以上的得 3 分。每少 1 名扣 1 分,低 于 3 名不得分。(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截图和缴纳社保证明。)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8、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七、安全保护系统 3.电梯具有原厂原品牌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监测运行装置检测报告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型式试验的范畴,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具有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 1分,否则不得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9、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300万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2分,满分为2分。 建议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为截止点)近3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单项业绩≧投标标的28台或金额≧*元或≧招标控价*元80%销售金额的电梯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2分,满分为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址)、提供验收报告为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为了保证项目的电梯供货及时性与电梯质量,建议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设置业绩评分,其次要求与招标标的不符,评分300万的依据是什么?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修改为≧投标标的28台或金额≧*元或≧招标控价*元80%销售金额的大项目业绩更能体现工厂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水平。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0、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产品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A级的得1分。2.根据本项目特性要求提供施工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最高的得满分1分,次高的得0.9分,排名第三的得0.8分,依次递减0.1分。

事实依据: (略) 场调研电梯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不足三家,该评分违反相关政府采购法。VDI4707是一项专门针对电梯能效的标准,A 级为最高能效等级。或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更能明确潜在中标是否具备规范有效的本安装及售后实力。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31、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2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

事实依据: (略) 场调研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不足三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1条。

32、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的高度进行评分,高度大于150米(含)得2分,100米(含)-150米(不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修改为:按横向比较投标人所投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高度进行评分,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国内建设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最高的2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3、建议增加投标人售后业绩,良好的售后业绩是投标人实力的证明。建议将技术评审十、售后服务第四条评委按质保期外运行维修成本:质保期后10年每台电梯每月的平均维保费用(半包+全包),由低往高依次排序,最低的得1分,依次递减0.1分,最低分为0.5分,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为截止点)近3年电梯售后维保业绩,台数≥本次招标台数),每个项目得0.2分,最高得1分,无业绩的本项得0分。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如提供虚假业绩,经核实,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得成为成交投标人。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温度变化等试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布式硬度试验、维氏硬度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事实依据:此条评分为 (略) 独有、具有唯一性。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35、曳引系统具有原厂原品牌能量回馈装置并提供能量回馈装置检测报告得2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投标人提供承诺或说明

建议修改为:曳引系统具有能量回馈装置并提供能量回馈装置检测报告得2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样册、承诺或说明。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商务评审条款“三、产品业绩”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300万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3分,满分为3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3、本项目补充通知的发布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 jcqjy.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ov.cn/);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国化学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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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福州某部“DJ2022一期” 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某部“DJ2022一期” 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23-JYBFGX-G1004(0624-*))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电梯是否均为无机房电梯?

答:是。

2,招标文件要求:电梯层门耐火报限不应低于 1.0 h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训定法》BG/T27903 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疑问: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

6.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电梯井内不应敷设或穿过可燃气体或*、*、*类液体管道及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电线或电缆等。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实行,请问电梯防火标准是否据此调整?即:耐火完整性防火门按2小时标准配置

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3、电梯技术参数中要求:轿厢壁、轿门、厅门、门套均有大理石或木质配置选项,该部位材质无法配置大理石或木质,通常为发纹不锈钢及喷涂钢板可选,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轿厢壁、轿门、厅门和门套装修不应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轿门、厅门、门套采用不燃材料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材质须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使用。

4、招标文件要求轿厢操纵盘为:≥17.3 寸 2k 智慧屏。请明确何为智慧屏?是否需要实现实时播放功能的液晶显示屏?同时17.3寸过大且价格昂贵,通常为不大于15寸或者单色液晶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请明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土建配合费由谁负责?土建配合费如何收取

答: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土建配合费具体为设备施工方给土建单位下委托,后根据现场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及价格,由设备施工方支付给接收委托的土建单位。

6、贵单位要求到货后支付80%货款,验收后支付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电梯作为特种设备,设备款项需达到100%出货,建议调整支付比例为20%预付款,在发货前15天支付货款80%;电梯验收合格后厂家提供5%~10%质量保函

答:电梯采购无预付款,按总清单核对到场数量的百分比办理到场材料付款,付款前供货单位要开具相对应的材料发票或总供货量发票,在付款到总金额95%向我方财务部门提交总供货金额10%的质量保函(保函必须由我单位财务指定银行开具,保函必须由我单位财务验收合格),保函生效后可付到货款的100%或不提交质量保函扣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付到场验收合格的95%材料款。

7、该项目合同签订是否可分为设备采购合同与厂家签订,设备 (略) 签订?

答:合同签订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内对安装有具体要求,安装单位由电梯供货单位统一管理,不再签订安装合同。

8、请明确安装价格税点,是否可按3%?

答:电梯设备采购及电梯安装按专用增值税发票13%税点。

9、商务评审中要求:5.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由中国科学技术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产品生产 (略)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0.5分,具有国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6.产品生产企 (略) 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 (略) 仅康力、快意电梯,品牌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1、技术评审中要求:1.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2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1修改为“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得1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疑问:电梯厂家主营业务不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品牌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2删除。

13、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认证证书且获得世界电梯工程奖的得1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4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备世界电梯工程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商务评审中要求: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8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7次的得0.9分,获得过6次的得0.8分,获得过5次的得0.7分,少于4次(含)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疑问:企业纳税信用为一年一次, 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无法达到3次以上,请调整该条款评分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商务评审条款“五、企业信誉”条款1修改为“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3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2次的得0.9分,获得过1次的得0.8分,其余不得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15、技术评审要求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疑问:该评分点具有排他性,有且仅有一个电梯品牌满足,倾向性强,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技术评审条款“一、技术力量”条款6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每一项得0.3分,满分1.5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每一项得0.5分,满分1.5分,没有的得0分。”

16、技术评审要求:3.电梯具有原厂原品牌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监测运行装置检测报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为常用功能无检测报告,是否可提供厂家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依据?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7、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8次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7次的得0.9分,获得过6次的得0.8分,获得过5次的得0.7分,少于4次(含)得0分;事业单位无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12个月纳税凭证的得1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企业纳税信用A级为一年度评定一次,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8次的依据是什么?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4条。

18、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提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有关武器装备类内容。为何评分却要求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19、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提问:根据资料显示,各电梯生产厂家CNAS实验室检测内容各有不同。而评分中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及唯一性,请问评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20、质疑条款:商务评分/三、产品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 300 万 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 1 份完整材料得 0.2 分,满分为 2 分。 质疑理由:本项目采购电梯共计 28 台,原评分中 300 万业绩金额与采购要求不 匹配,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 28 台及以上或金 额为 665w 以上的电梯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 1 份完整材料(须提供项目中 标公告及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政府验收报告)得 0.2 分,满分为 2 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1、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三、产品业绩。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 的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过 8 次税务部门颁 发的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得 1 分,获得过 7 次的得 0.9 分,获得过 6 次的得 0.8 分,获得过 5 次的得 0.7 分,少于 4 次(含)得 0 分;事业单位无 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可提供上年度 12 个月纳税凭证,提供上年度 12 个 月纳税凭证的得 1 分。(若证书有网上公示,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质疑理由:据悉企业纳税信用 A 级一年一评,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 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 税信用 A 级最多为 3 次。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 3 次税务部门颁发的 企业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书的得 1 分,获得 2 次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4条。

22、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五、企业信誉。5.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由中国科学技术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质疑理由: (略) 士专家工作站已经能够证明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及管 理能力,且具备该条件的电梯生产企业不足 3 家,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 方案 1、产品生 (略) 士专家工作站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方案 2、投标人与高校合作科研项目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或协议。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9条。

23、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单位得 1 分。 质疑理由:此项评分专为某品牌量身定做,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也违法了采 购法。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他性。且全国范围内具备此项资质的电梯生产企 业不足 3 家。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过银行信用等级 AAA 证书得 1 分,须提供银行信用等级 AAA 证书复印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24、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CNAS 实验室具 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 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 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 1.5 分,每少一项减 0.3 分,没有的得 0 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 CNAS 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 1.5 分,每少一项减 0.5 分,没有的得 0 分。 质疑理由:完全符合此项评分要求的生产企业不足 3 家,CNAS 实验室证书内容 包含电子产品及金属材料即能证明该企业具备实验能力,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 改为: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CNAS 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检测能力得 1.5 分。2.投 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 CNAS 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检测能力得 1.5 分。

答: 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25、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7.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 制造速度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4.0m/s 的,得 1 分;投标人所投 标品牌的制造商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8.0m/s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2.0m/s 的,得 0.5 分。提供制造许可证扫描件或试验报告,未提供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据悉,目前国内外一线品牌电梯厂家例如迅达、奥的斯、上海三菱、 杭州西奥、康力等客梯制造速度已达 10m/s,此项评分可进行量化评分,建议将 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 10.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6.0m/s 的,得 1 分;达到 9.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 到 5.0m/s 的,得 0.8 分;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4.0m/s 的,得 0.6 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达到 8.0m/s 且消防员电梯速度达到 2.0m/s 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6、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9.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 的高度进行评分,高度大于 150 米(含)得 2 分,100 米(含)-150 米(不含) 得 1 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理由:此项评分未具体明确提交的证明材料且未突显生产企业制造能力及 水平。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的高度进 行评分,高度大于 200 米(含)得 2 分,大于 180 米(含)得 1 分,大于 160 米(含)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试验塔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证明 文件为证明材料。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7、质疑条款:技术评审/六、技术力量。12.投标人维修人员同时具有特种设 备操作证、高级维修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提供人 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 13.投标人安装维保人员中配备 2 名(含)以上同时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 证和中级或以上电工证的得 1 分。 质疑理由: (略) 特种设备相关条例——GT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未对生产安装单位必须配备高级维修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做出强制要求,电梯操作证已涵盖电工及高压作业内容。且两条评分无本质区别重合评分。建议 1、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维修人员配备 3 名同时具有特种设备 操作证、安全员和质检员证的得 3 分,缺一项扣 1 分。(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 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建议 2、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维修人员中配备 6 名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且持有操作者 6 年以上的得 3 分。每少 1 名扣 1 分,低 于 3 名不得分。(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截图和缴纳社保证明。)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8、质疑条款:技术评审/七、安全保护系统 3.电梯具有原厂原品牌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监测运行装置检测报告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型式试验的范畴,建议将此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具有远程运行监测(黑匣子)功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 1分,否则不得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9、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300万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2分,满分为2分。 建议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为截止点)近3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单项业绩≧投标标的28台或金额≧*元或≧招标控价*元80%销售金额的电梯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2分,满分为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址)、提供验收报告为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为了保证项目的电梯供货及时性与电梯质量,建议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设置业绩评分,其次要求与招标标的不符,评分300万的依据是什么?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修改为≧投标标的28台或金额≧*元或≧招标控价*元80%销售金额的大项目业绩更能体现工厂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水平。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0、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得1分。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产品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A级的得1分。2.根据本项目特性要求提供施工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最高的得满分1分,次高的得0.9分,排名第三的得0.8分,依次递减0.1分。

事实依据: (略) 场调研电梯生产企业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不足三家,该评分违反相关政府采购法。VDI4707是一项专门针对电梯能效的标准,A 级为最高能效等级。或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更能明确潜在中标是否具备规范有效的本安装及售后实力。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2条。

31、投标产品 (略) 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的得,2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

事实依据: (略) 场调研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且通过两化融合体系不足三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1条。

32、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的高度进行评分,高度大于150米(含)得2分,100米(含)-150米(不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修改为:按横向比较投标人所投生产企业电梯试验塔高度进行评分,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需提供国内建设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最高的2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3、建议增加投标人售后业绩,良好的售后业绩是投标人实力的证明。建议将技术评审十、售后服务第四条评委按质保期外运行维修成本:质保期后10年每台电梯每月的平均维保费用(半包+全包),由低往高依次排序,最低的得1分,依次递减0.1分,最低分为0.5分,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为截止点)近3年电梯售后维保业绩,台数≥本次招标台数),每个项目得0.2分,最高得1分,无业绩的本项得0分。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如提供虚假业绩,经核实,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得成为成交投标人。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恒温湿热、温度变化、淋雨等试验检测能力及具有按钮机械耐久试验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压缩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CNAS实验室具有电子产品(电梯控制柜配件、开关电源、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的沙尘试验、高温、低温、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温度变化等试验检测能力得1.5分,每少一项减0.3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拥有CNAS实验室具有金属材料的抗拉强度、布式硬度试验、维氏硬度试验检测能力的得1.5分,每少一项减0.5分,没有的得0分。

事实依据:此条评分为 (略) 独有、具有唯一性。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5条。

35、曳引系统具有原厂原品牌能量回馈装置并提供能量回馈装置检测报告得2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投标人提供承诺或说明

建议修改为:曳引系统具有能量回馈装置并提供能量回馈装置检测报告得2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样册、承诺或说明。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商务评审条款“三、产品业绩”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的300万元及以上电梯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得0.3分,满分为3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3、本项目补充通知的发布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 jcqjy.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ov.cn/);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国化学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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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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