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护工程信用评价参评项目摸底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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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护工程信用评价参评项目摸底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 (略) 2021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2】41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养护工程信用评价工作将首次对服务类(设计、监理、检测、咨询)从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对施工类从业单 (略) 公路事务中心进行了二次公示,同步也对部分服务类从业单位的参评项目进行了公示,为更全面的做好首次服务类养护信用评价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针对第一次及第二次公示后重新上报的施工类及服务类参评从业单位,省公路事务中心将进行第三次公示。

二、未列入公示,但符合《 (略) 道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参评要求的养护项目,应在2022年4月22日前由相关从业单位提出参评申请(详见附件6),省公路事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充公示后可纳入2021年度信用评价范围。

三、补充申报参评项目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需填写对应附件(详见附件1、2、3、4、5),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及电子版于4月22 (略) 公路事务中心邮箱(*@*63.com)。

附件:

附件1、2、3、4、5表 2021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参评项目摸底调查表(补充) 附件6: (略) 道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申诉书


????????????????????省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养护部

2022年4月20日

?各相关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 (略) 2021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2】41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养护工程信用评价工作将首次对服务类(设计、监理、检测、咨询)从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对施工类从业单 (略) 公路事务中心进行了二次公示,同步也对部分服务类从业单位的参评项目进行了公示,为更全面的做好首次服务类养护信用评价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针对第一次及第二次公示后重新上报的施工类及服务类参评从业单位,省公路事务中心将进行第三次公示。

二、未列入公示,但符合《 (略) 道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参评要求的养护项目,应在2022年4月22日前由相关从业单位提出参评申请(详见附件6),省公路事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充公示后可纳入2021年度信用评价范围。

三、补充申报参评项目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需填写对应附件(详见附件1、2、3、4、5),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及电子版于4月22 (略) 公路事务中心邮箱(*@*63.com)。

附件:

附件1、2、3、4、5表 2021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参评项目摸底调查表(补充) 附件6: (略) 道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申诉书


????????????????????省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养护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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