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08月21日17:00)截止,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网上提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投标人的关键人员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经中标了且未完工,但通过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理由进行了人员变更,意欲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算在建,是否否决投标?
回复1:中标未完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截止前进行了变更且没在任何项目任职的,符合无在建项目的规定。关键岗位人员有中标未完工项目但办理了人员变更手续且没在任何项目有任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变更相关文件。
问题2: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略) 单位有挂靠,但在其单位有社保、有劳动合同,是否否决投标?
回复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符合以上规定的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问题3: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和没有竣工验收的关键人员是否属于在建人员?
回复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项目属于未完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未完工项目任职,且在投标截止期前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问题4: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和没有竣工验收的项目是否算加分业绩?
回复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项目属于未完工项目,不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规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均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四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法人验收后签署的合同工程验收文件。
问题5: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证书编号。为表示公开公正招标原则,请公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5:本项目开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将依法公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法定公开的相关信息。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08月23日
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08月21日17:00)截止,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网上提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投标人的关键人员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经中标了且未完工,但通过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理由进行了人员变更,意欲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算在建,是否否决投标?
回复1:中标未完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截止前进行了变更且没在任何项目任职的,符合无在建项目的规定。关键岗位人员有中标未完工项目但办理了人员变更手续且没在任何项目有任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变更相关文件。
问题2: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略) 单位有挂靠,但在其单位有社保、有劳动合同,是否否决投标?
回复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符合以上规定的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问题3: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和没有竣工验收的关键人员是否属于在建人员?
回复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项目属于未完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未完工项目任职,且在投标截止期前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问题4: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和没有竣工验收的项目是否算加分业绩?
回复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有完工验收程序但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的项目属于未完工项目,不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规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均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四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法人验收后签署的合同工程验收文件。
问题5: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证书编号。为表示公开公正招标原则,请公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5:本项目开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将依法公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法定公开的相关信息。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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