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绿化工程
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绿化工程
b、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社保证明必须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略) 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
(3)项目负 (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 (略) 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1时00分至2023年8月2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 (略) 吴江 (略)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干娟娟 联 系 人:施彩琴、夏舜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8月23日
b、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社保证明必须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略) 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
(3)项目负 (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 (略) 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1时00分至2023年8月2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 (略) 吴江 (略)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干娟娟 联 系 人:施彩琴、夏舜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8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