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及延期通知
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及延期通知
编号:003
各投标人:
“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编号:GC-AQ-2023-185)”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中注(5)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疑问的原因:代建模式为轻资产管理模式,委派至项目的操盘团队人员所产生的人员费用(包括薪资、社保、福利等)在项目按实列支,形成劳动主体在投标单位,但是因员工购房需要,社保往往在项目所在地或第三方单位缴纳的情况,所以无法按投标单位集团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优化的建议:建议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委派函、房地产委托开发管理合同等相关证明。
答: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则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 (略) )的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近半年)、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格式自拟)。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招标文件12.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品牌管理、品牌使用费、营销管理、营销费、验收和交付管理、档案管理、资料管理、前期物业咨询等费用)。 疑问的原因: 1、括弧内含“包括但不限于”字眼,容易引起歧义。 2、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费用为投标企业输出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仅包含投标企业委派人员费用、品牌输出与管理服务费,不可能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前期发生诸如规费等一些费用开支。 优化的建议: 建议此项内容明确报价不含报批报建费用、规费、前期工程费(如七通一平、临时设施、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如各种测绘费、各种评估费、各种检测费、各种咨询费等)。 测绘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的高程及地形测绘、房屋面积预测绘、1:500竣工地形测量费、技术指标核实费、车位测量费、建筑物高度及层高测绘费、管线竣工测量费、建筑物放样及验线费、绿化测量费、土地测绘费、室外排水管线CCTV检测及排水管线工程评估费、房屋建筑面积实测费、地块地形标高测算费等。 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费、基坑监测费(包含周边必要的建筑、道路的沉降观测等费用)、防雷检测费、环境节能检测费、二次抽检费、特种设备检测费、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费、水质检测费、安防检测费、人防检测费、空气检测费、设计试桩检测费、实体检测费、分户验收费、社会风险评估费、交评费、水土保持报告及验收咨询费、环保验收咨询费等; 咨询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评估、日照分析、地质勘察费、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优化、室外景观绿化优化、二次装修优化、建筑外立面优化及设计复核等)、节能备案评估费(能效测评)、二次审图费、各类方案评审专家费、人防转换方案及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费、概预算审核费、公示图制作费、竣工档案整理管理装订费等。
答:该费用在文件中已明确为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所有费用。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项目中,第2条关于房开或代建综合实力排名约定。疑问的原因:1、代建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仅以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为准,有失公允,国内目前排名发布机构众多,评判标准各有所长。2、包括我司在内的,一些长期深耕三、 (略) 的代建管理的企业,都不在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榜单中。优化的建议:1、建议增加其他类似机构发布榜单,比如亿翰智库。2、建议投标单位的参股股东单位或关联企业的综合实力可以作为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依据(需提供持股或关联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答:详见第4问回答。
4.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项目中,第2条关于房开或代建综合实力排名约定。疑问的原因:1、代建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仅以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为准,有失公允,国内目前排名发布机构众多,评判标准各有所长。2、包括我司在内的,一些长期深耕三、 (略) 的代建管理的企业,都不在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榜单中。优化的建议:1、建议增加其他类似机构发布榜单,比如亿翰智库的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 (略) 的2022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2、建议投标单位的参股股东单位或关联企业的综合实力可以作为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依据(需提供持股或关联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答:考虑增加本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分标准及方法》中的“2.3 综合评分”表中的“第 1 项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中的“内容 2”改为:
2. 中房网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20(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在Top50(含)- TOP20(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在Top100(含)- Top50(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TOP100以外不得分。或由易居克尔瑞发布的“2022年或2023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排行榜”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5(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10(含)-TOP5(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20(含)-Top10(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20以外不得分。或由亿翰智库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8(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16(含)-TOP8(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30(含)-Top16(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30以外不得分。或 (略) 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3(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5(含)-TOP3(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10(含)-Top5(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10以外不得分。
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四项榜单中,选择一项进行得分,此项得分不重复计算,最高4分。
注:1.投标时提供中房网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测评成果发布中“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网页截图或投标时提供克尔瑞发布的“2022年或2023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TOP20”或投标时提供亿翰智库发布的“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网页截图或投标时提 (略) 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网页截图。2. (略) (“控股子公司”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的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 (略) 企业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查询截图。
5.问: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现状中,第二段“其中主体结构已完成约*.56 ㎡(地下38623.04 ㎡,地上96520.52 ㎡),主体结构未完成约85214.17 ㎡。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47 ㎡,主体结构均未动工。” 疑问的原因:1、一期与二期分界线不明确,是否可以提供带分界线的图纸。2、一期已完成、未完成的具体位置及指标(计容、不计容各有多少)。3、二期未动工的面积中,计容和不计容等面积指标分别是多少。优化的建议:建议明确上述3点的相关数据,以便更精准的设计项目指标。
答:项目用地面积*.05㎡。原规划总建筑面积*.20㎡(不含代建小学),计容建筑面积*.11㎡,容积率2.2,建筑密度15.6%,绿地率30.5%,原规划二期未建住宅建筑面积为87942.53㎡。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6.问: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服务期限为“开发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开盘后 44 个月止”,合同签订进场至首开中间存在数月,实际服务期会超过44个月,从合同签订进场至首开期间,管理团队已入场开展工作。请问:管理费中的进度款是否从签订合同开始按月支付,请予以澄清。
答:管理费进度款于合同签订且主要管理人员到齐后次月开始支付。
7.问:招标文件中29-30页“三、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及要求”内容中,注“2.项目管理团队最低人数为 39 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增加和调换相关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的要求或以此增加任何费用。”请问:此处约定的增加或调换相关人员是否应设置人次上限(如4人次),在此范围内,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的要求或以此增加任何费用,超出上限后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执行;此外,是否因招标人要求调换的人员不适用人员更换的处罚,请予以澄清。
答:不设置人次上限;因招标人要求调换的人员不适用人员更换的处罚。
8.问:招标文件中28页,招标服务范围中对于规划设计管理的定义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指导各阶段各类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规划调整及设计优化等工作,进行限额设计,把控设计进度、设计成果质量,做好设计阶段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的管控;负责组织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的评审、报规报建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各阶段成果文件应在与中标人充分对接后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应从销售的角度将有利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与本项目设计单位充分对接,有效管理设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问:该定义中“有效管理设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是否理解为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产生的设计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予以澄清。
答:招标人委托的 (略) 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设计管理费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9.问:招标文件中29-30页“三、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及要求”中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最低配置表注“3.以上人员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除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5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不能低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少一天违约处罚 1万元,以此标准累计;营销部门经理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2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其他部门经理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1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部门经理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少一天违约处罚 5000 元,以此标准累计;其他人员(不包括置业顾问、物业人员)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5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低一天违约处罚 2000 元,以此标准累计;节假日期间需安排充足人员值班,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承担上述双倍的违约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特殊情况请假需向*方书面申请,经*方批准后,可安排调休。”请问:①若因遇到不可抗力(如离职、生病、工伤、意外事故致残致死等)因素造成的人员更换是否不予处罚;②因遇到节假日,导致当月法定工作日不足22天,到月考勤应到天数是否以当时实际的法定工作日为主,③节假日期间需安排充足人员值班,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承担上述双倍的违约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这里的双倍处罚和单方解除合同是否不得同时适用,即仅适用双倍处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请予以澄清。
答: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按招标文件执行;③按照两者同时适用。
10.问: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是否可为同一个业绩,请予以澄清。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备注中已明确:“资格条件业绩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加分项”。
11.问: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是否可为同一个业绩,请予以澄清。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备注中已明确:“(2)资格条件业绩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加分项”。
12.问:招标文件31-32页中“七、付款方式”子条款“1.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招标文件45页中“3.付款方式”子条款“1.预付款的支付”均有约定“考虑本项目营销前期费用问题,在合作协议签订完成、项目服务团队中主要负责人进驻后,中标人提交整盘开发计划和营销方案,招标人批准确定,且中标人需提供 300 万元预付款银行保函(六大国有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给招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 300 万元预付款。预付款仅限于项目前期营销费使用,预付款每月所有支出明细及发票须在次月 5 号前提交给招标人。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请问: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银行保 (略) 保函、保证保险替代,请予以澄清。②“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此处预付款实际是用于营销费支出,是否理解为: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营销费中每月等额扣回,请予以澄清。
答:①预付款银行保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外,也可以提供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②按招标文件执行,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
13.问:招标文件31页约定“(10)提供销售系统(明源系统)供项目独立使用,*方享有相应权限;”,请问:是否可以理解*方提供满足要求的销售系统,但系统不特指定明源系统,请予以澄清。
答:是。
14.问:招标文件50页中“六、违约责任”子条款“3. *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中“1)*方在销售过程中,连续 3 个季度销售额未完成目标”,*方有权解除合同。鉴于招标文件46-48页“4.考核机制”对项目季度、年度及全周期销售目标均设定处罚机制。该考核机制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违约机制相冲突。请问:在中标人在无法完成季度销售目标时,是否仅适用考核机制条款,招标人不得援引该违约条款解除合同,请予以澄清。
答:同时适用。
15.问:①招标文件28-29页中“二、招标服务范围”条款下“10.受建设单位委托,*方行使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方全部承担。” ②招标文件35页和49页中均有“3.安全管理奖惩及创优奖励”中子项“1)如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除*方承担事故中因其责任应承担的相应赔偿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事故处罚金额,在合同价中予以扣除,且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招标文件41-42页中“(三)项目工程管理”条款下“4. 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安全目标为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设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如发生安全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方应立即通知*方,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如*方因此被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则*方向*方进行双倍赔付。”和“5. 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需双倍赔付*方;因*方过错或过失导致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致使*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请问:招标文件中对于中标人需承担的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处罚均较重,由于中标人非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中标人在项目全周期管理咨询过程承担的是管理责任,不是施工合同的相对方,不应承担施工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故不应由中标人代为承担施工单位相关责任,针对上述情况,中标人是否仅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请予以澄清。此外,以上表述中的“安全事故”是 (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等级定义。
答:因*方管理职责或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安全事故”可以 (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等级定义。
16.问:招标文件50页中“六、违约责任”条款下“3. *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中项目“3) 项目质量不合格,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竣工备案的情形。” 请问:此处约定的项目质量不合格,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竣工备案的情形是否经指“因*方原因导致的”,请予以澄清。
答:因*方管理职责或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7.问:招标文件29-30页中“二、招标服务范围”条款下“11.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的所有其他相关事项。”请问:此处所有其他相关事项主要涵盖哪些范围,请予以澄清。
答:为达到本项目委托开发各项目标所包含的管理工作。
18.问:招标文件中31-32页“七、付款方式”和招标文件中45页“3.付款方式:”子条款中均有“(1)进度款:按月度付款,计算公式为:暂定合同价×30%×80%÷44(暂定)。当项目竣工备案后,部分管理人员经*方批准同意撤场后,管理费支付原月度款的 70%。若服务期限超过 44 个月,服务费不继续支付。剩余费用最终结算时予以支付。”请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服务期限超过 44 个月,服务费不继续支付,此处的服务期限超过44个月是否仅指因*方原因造成的延期,请予以澄清。
答:管理费进度款支付上限时间为44个月。
19.问:招标文件50-51页“六、违约责任”中“2.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子条款“8)若因*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与“4. 特别约定”子条款“5. 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理由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损失部分予以赔偿。”请问,此处2条款内容存在重复处罚,是否理解为出现*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款进行处罚,请予以澄清。
答:同时适用。
20.问: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中注(5)条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针对此条内容,我司征询以下情况是否可以: 1、项目负责 (略) 委派,项目负责 (略) 委托第 (略) 缴纳。投标时提供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及工作证明是否可以?若可以,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说明资料?
答: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则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 (略) )的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近半年)、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格式自拟)。
21.问:招标文件第7页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注内容“本招标项目中“控股子公司”是指投标人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针对此条内容,我司征询:A为投标人, (略) 是否可以?具体股权关系如下:A占B股权95%,B占C股权95%。
答: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条,控股子公司的说明。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出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时30分。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龙眠山路与振风大道交汇处
联 系 人:黄文毫
电 话: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 系 人:唐娟
电 话:0556-*
2023年8月23日
编号:003
各投标人:
“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编号:GC-AQ-2023-185)”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中注(5)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疑问的原因:代建模式为轻资产管理模式,委派至项目的操盘团队人员所产生的人员费用(包括薪资、社保、福利等)在项目按实列支,形成劳动主体在投标单位,但是因员工购房需要,社保往往在项目所在地或第三方单位缴纳的情况,所以无法按投标单位集团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优化的建议:建议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委派函、房地产委托开发管理合同等相关证明。
答: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则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 (略) )的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近半年)、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格式自拟)。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招标文件12.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品牌管理、品牌使用费、营销管理、营销费、验收和交付管理、档案管理、资料管理、前期物业咨询等费用)。 疑问的原因: 1、括弧内含“包括但不限于”字眼,容易引起歧义。 2、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费用为投标企业输出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仅包含投标企业委派人员费用、品牌输出与管理服务费,不可能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前期发生诸如规费等一些费用开支。 优化的建议: 建议此项内容明确报价不含报批报建费用、规费、前期工程费(如七通一平、临时设施、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如各种测绘费、各种评估费、各种检测费、各种咨询费等)。 测绘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的高程及地形测绘、房屋面积预测绘、1:500竣工地形测量费、技术指标核实费、车位测量费、建筑物高度及层高测绘费、管线竣工测量费、建筑物放样及验线费、绿化测量费、土地测绘费、室外排水管线CCTV检测及排水管线工程评估费、房屋建筑面积实测费、地块地形标高测算费等。 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费、基坑监测费(包含周边必要的建筑、道路的沉降观测等费用)、防雷检测费、环境节能检测费、二次抽检费、特种设备检测费、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费、水质检测费、安防检测费、人防检测费、空气检测费、设计试桩检测费、实体检测费、分户验收费、社会风险评估费、交评费、水土保持报告及验收咨询费、环保验收咨询费等; 咨询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评估、日照分析、地质勘察费、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优化、室外景观绿化优化、二次装修优化、建筑外立面优化及设计复核等)、节能备案评估费(能效测评)、二次审图费、各类方案评审专家费、人防转换方案及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费、概预算审核费、公示图制作费、竣工档案整理管理装订费等。
答:该费用在文件中已明确为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的所有费用。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项目中,第2条关于房开或代建综合实力排名约定。疑问的原因:1、代建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仅以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为准,有失公允,国内目前排名发布机构众多,评判标准各有所长。2、包括我司在内的,一些长期深耕三、 (略) 的代建管理的企业,都不在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榜单中。优化的建议:1、建议增加其他类似机构发布榜单,比如亿翰智库。2、建议投标单位的参股股东单位或关联企业的综合实力可以作为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依据(需提供持股或关联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答:详见第4问回答。
4.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项目中,第2条关于房开或代建综合实力排名约定。疑问的原因:1、代建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仅以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为准,有失公允,国内目前排名发布机构众多,评判标准各有所长。2、包括我司在内的,一些长期深耕三、 (略) 的代建管理的企业,都不在易居克尔瑞机构发布榜单中。优化的建议:1、建议增加其他类似机构发布榜单,比如亿翰智库的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 (略) 的2022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2、建议投标单位的参股股东单位或关联企业的综合实力可以作为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依据(需提供持股或关联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答:考虑增加本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分标准及方法》中的“2.3 综合评分”表中的“第 1 项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中的“内容 2”改为:
2. 中房网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20(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在Top50(含)- TOP20(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在Top100(含)- Top50(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TOP100以外不得分。或由易居克尔瑞发布的“2022年或2023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排行榜”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5(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10(含)-TOP5(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20(含)-Top10(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20以外不得分。或由亿翰智库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8(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16(含)-TOP8(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30(含)-Top16(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30以外不得分。或 (略) 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中,投标人( (略) )综合实力TOP3(含)以内的得4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在Top5(含)-TOP3(不含)的得3分,投标人( (略) ) 综合实力Top10(含)-Top5(不含)的得2分,投标人( (略) ) TOP10以外不得分。
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四项榜单中,选择一项进行得分,此项得分不重复计算,最高4分。
注:1.投标时提供中房网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测评成果发布中“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网页截图或投标时提供克尔瑞发布的“2022年或2023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TOP20”或投标时提供亿翰智库发布的“2023中国代建服务商综合实力榜”网页截图或投标时提 (略) 发布的“2022或2023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网页截图。2. (略) (“控股子公司”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的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 (略) 企业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查询截图。
5.问: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现状中,第二段“其中主体结构已完成约*.56 ㎡(地下38623.04 ㎡,地上96520.52 ㎡),主体结构未完成约85214.17 ㎡。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47 ㎡,主体结构均未动工。” 疑问的原因:1、一期与二期分界线不明确,是否可以提供带分界线的图纸。2、一期已完成、未完成的具体位置及指标(计容、不计容各有多少)。3、二期未动工的面积中,计容和不计容等面积指标分别是多少。优化的建议:建议明确上述3点的相关数据,以便更精准的设计项目指标。
答:项目用地面积*.05㎡。原规划总建筑面积*.20㎡(不含代建小学),计容建筑面积*.11㎡,容积率2.2,建筑密度15.6%,绿地率30.5%,原规划二期未建住宅建筑面积为87942.53㎡。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6.问: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服务期限为“开发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开盘后 44 个月止”,合同签订进场至首开中间存在数月,实际服务期会超过44个月,从合同签订进场至首开期间,管理团队已入场开展工作。请问:管理费中的进度款是否从签订合同开始按月支付,请予以澄清。
答:管理费进度款于合同签订且主要管理人员到齐后次月开始支付。
7.问:招标文件中29-30页“三、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及要求”内容中,注“2.项目管理团队最低人数为 39 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增加和调换相关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的要求或以此增加任何费用。”请问:此处约定的增加或调换相关人员是否应设置人次上限(如4人次),在此范围内,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的要求或以此增加任何费用,超出上限后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执行;此外,是否因招标人要求调换的人员不适用人员更换的处罚,请予以澄清。
答:不设置人次上限;因招标人要求调换的人员不适用人员更换的处罚。
8.问:招标文件中28页,招标服务范围中对于规划设计管理的定义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指导各阶段各类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规划调整及设计优化等工作,进行限额设计,把控设计进度、设计成果质量,做好设计阶段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的管控;负责组织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的评审、报规报建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各阶段成果文件应在与中标人充分对接后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应从销售的角度将有利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与本项目设计单位充分对接,有效管理设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问:该定义中“有效管理设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是否理解为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产生的设计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予以澄清。
答:招标人委托的 (略) 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设计管理费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9.问:招标文件中29-30页“三、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及要求”中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最低配置表注“3.以上人员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除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5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不能低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少一天违约处罚 1万元,以此标准累计;营销部门经理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2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其他部门经理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10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部门经理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少一天违约处罚 5000 元,以此标准累计;其他人员(不包括置业顾问、物业人员)的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外,仍处以 5 万元∕人·次违约处罚,每月出勤不得低于 22 天,每低一天违约处罚 2000 元,以此标准累计;节假日期间需安排充足人员值班,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承担上述双倍的违约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特殊情况请假需向*方书面申请,经*方批准后,可安排调休。”请问:①若因遇到不可抗力(如离职、生病、工伤、意外事故致残致死等)因素造成的人员更换是否不予处罚;②因遇到节假日,导致当月法定工作日不足22天,到月考勤应到天数是否以当时实际的法定工作日为主,③节假日期间需安排充足人员值班,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承担上述双倍的违约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这里的双倍处罚和单方解除合同是否不得同时适用,即仅适用双倍处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请予以澄清。
答: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按招标文件执行;③按照两者同时适用。
10.问: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是否可为同一个业绩,请予以澄清。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备注中已明确:“资格条件业绩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加分项”。
11.问: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是否可为同一个业绩,请予以澄清。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备注中已明确:“(2)资格条件业绩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加分项”。
12.问:招标文件31-32页中“七、付款方式”子条款“1.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招标文件45页中“3.付款方式”子条款“1.预付款的支付”均有约定“考虑本项目营销前期费用问题,在合作协议签订完成、项目服务团队中主要负责人进驻后,中标人提交整盘开发计划和营销方案,招标人批准确定,且中标人需提供 300 万元预付款银行保函(六大国有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给招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 300 万元预付款。预付款仅限于项目前期营销费使用,预付款每月所有支出明细及发票须在次月 5 号前提交给招标人。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请问: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银行保 (略) 保函、保证保险替代,请予以澄清。②“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此处预付款实际是用于营销费支出,是否理解为: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营销费中每月等额扣回,请予以澄清。
答:①预付款银行保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外,也可以提供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②按招标文件执行,预付款自项目首次开盘后第七个月开始,分六个月于应付管理费中每月等额扣回。
13.问:招标文件31页约定“(10)提供销售系统(明源系统)供项目独立使用,*方享有相应权限;”,请问:是否可以理解*方提供满足要求的销售系统,但系统不特指定明源系统,请予以澄清。
答:是。
14.问:招标文件50页中“六、违约责任”子条款“3. *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中“1)*方在销售过程中,连续 3 个季度销售额未完成目标”,*方有权解除合同。鉴于招标文件46-48页“4.考核机制”对项目季度、年度及全周期销售目标均设定处罚机制。该考核机制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违约机制相冲突。请问:在中标人在无法完成季度销售目标时,是否仅适用考核机制条款,招标人不得援引该违约条款解除合同,请予以澄清。
答:同时适用。
15.问:①招标文件28-29页中“二、招标服务范围”条款下“10.受建设单位委托,*方行使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方全部承担。” ②招标文件35页和49页中均有“3.安全管理奖惩及创优奖励”中子项“1)如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除*方承担事故中因其责任应承担的相应赔偿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事故处罚金额,在合同价中予以扣除,且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招标文件41-42页中“(三)项目工程管理”条款下“4. 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安全目标为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设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如发生安全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方应立即通知*方,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如*方因此被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则*方向*方进行双倍赔付。”和“5. 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需双倍赔付*方;因*方过错或过失导致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致使*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请问:招标文件中对于中标人需承担的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处罚均较重,由于中标人非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中标人在项目全周期管理咨询过程承担的是管理责任,不是施工合同的相对方,不应承担施工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故不应由中标人代为承担施工单位相关责任,针对上述情况,中标人是否仅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请予以澄清。此外,以上表述中的“安全事故”是 (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等级定义。
答:因*方管理职责或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安全事故”可以 (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等级定义。
16.问:招标文件50页中“六、违约责任”条款下“3. *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中项目“3) 项目质量不合格,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竣工备案的情形。” 请问:此处约定的项目质量不合格,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竣工备案的情形是否经指“因*方原因导致的”,请予以澄清。
答:因*方管理职责或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7.问:招标文件29-30页中“二、招标服务范围”条款下“11.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的所有其他相关事项。”请问:此处所有其他相关事项主要涵盖哪些范围,请予以澄清。
答:为达到本项目委托开发各项目标所包含的管理工作。
18.问:招标文件中31-32页“七、付款方式”和招标文件中45页“3.付款方式:”子条款中均有“(1)进度款:按月度付款,计算公式为:暂定合同价×30%×80%÷44(暂定)。当项目竣工备案后,部分管理人员经*方批准同意撤场后,管理费支付原月度款的 70%。若服务期限超过 44 个月,服务费不继续支付。剩余费用最终结算时予以支付。”请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服务期限超过 44 个月,服务费不继续支付,此处的服务期限超过44个月是否仅指因*方原因造成的延期,请予以澄清。
答:管理费进度款支付上限时间为44个月。
19.问:招标文件50-51页“六、违约责任”中“2. *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子条款“8)若因*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与“4. 特别约定”子条款“5. 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理由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损失部分予以赔偿。”请问,此处2条款内容存在重复处罚,是否理解为出现*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款进行处罚,请予以澄清。
答:同时适用。
20.问: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中注(5)条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针对此条内容,我司征询以下情况是否可以: 1、项目负责 (略) 委派,项目负责 (略) 委托第 (略) 缴纳。投标时提供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及工作证明是否可以?若可以,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说明资料?
答: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则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 (略) )的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近半年)、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格式自拟)。
21.问:招标文件第7页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注内容“本招标项目中“控股子公司”是指投标人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针对此条内容,我司征询:A为投标人, (略) 是否可以?具体股权关系如下:A占B股权95%,B占C股权95%。
答: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条,控股子公司的说明。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出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时30分。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龙眠山路与振风大道交汇处
联 系 人:黄文毫
电 话: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 系 人:唐娟
电 话:0556-*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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