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目—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
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目—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
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目—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04-01-* ,项目 (略) 盐官 (略) (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 (略) 盐官镇,主要招标内容为主动发光标志12套、可变信息版2套、门架2座、路灯迁移4处、电子警察杆件1套、波形钢护栏350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00万元,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2023年 6 月 15 日开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023年 8 月 14 日完工。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2.3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的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09时30 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及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址: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2层206开标室(盐官镇拱辰路2号,盐官汽车站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送到后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盐官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 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3年5月25日
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目—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官度假区合作项目外围风貌整治二期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04-01-* ,项目 (略) 盐官 (略) (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杭浦高速盐官互通至连接线出口完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 (略) 盐官镇,主要招标内容为主动发光标志12套、可变信息版2套、门架2座、路灯迁移4处、电子警察杆件1套、波形钢护栏350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00万元,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2023年 6 月 15 日开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023年 8 月 14 日完工。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2.3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的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09时30 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及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址: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2层206开标室(盐官镇拱辰路2号,盐官汽车站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送到后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盐官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 址: (略) 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3年5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