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706破10号关于江苏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更正公示
2021苏0706破10号关于江苏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更正公示
关于江苏昌 (略) 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
更正公示
苏港昌润管(2021)第92号
江苏昌 (略) ( (略) )因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海 (略) 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2021)苏0706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9月24日作出(2021)苏0706破10号,指定江苏苏港 (略) 连云港分所为江苏昌 (略) 管理人。
截至2021年11月8日,昌润公司尚有职工债权27笔,尚欠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44,244.40元。
现管理人调整原确认的职工债权中的两笔,截至本公告作出日, (略) 尚有职工债权27笔,尚欠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55,684.08元。该两笔职工债权调整说明如下:
1.依据《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表(未发)》、《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20)苏0706行审70号行政裁定书调减马婧职工债权4800元。
2.依据《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表(未发)》、海人社察理字[2019]第 12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调增杨莹莹职工债权16239.68元。
此外,职工债权人(薛模军、董夫亚、王佃德、徐炳传)向本管理人提出的异议,管理人均不予认可,理由均系:异议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其主张,且异议债权之仲裁(诉讼)时效已经过,故不予认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调整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8日。职工对上述调整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 (略) 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特此公示。
江苏昌 (略) 管理人
2023年8月24日
附:江苏昌 (略) 职工债权清单(更新至2023年8月24日)
关于江苏昌 (略) 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
更正公示
苏港昌润管(2021)第92号
江苏昌 (略) ( (略) )因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海 (略) 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2021)苏0706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9月24日作出(2021)苏0706破10号,指定江苏苏港 (略) 连云港分所为江苏昌 (略) 管理人。
截至2021年11月8日,昌润公司尚有职工债权27笔,尚欠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44,244.40元。
现管理人调整原确认的职工债权中的两笔,截至本公告作出日, (略) 尚有职工债权27笔,尚欠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55,684.08元。该两笔职工债权调整说明如下:
1.依据《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表(未发)》、《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20)苏0706行审70号行政裁定书调减马婧职工债权4800元。
2.依据《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表(未发)》、海人社察理字[2019]第 12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调增杨莹莹职工债权16239.68元。
此外,职工债权人(薛模军、董夫亚、王佃德、徐炳传)向本管理人提出的异议,管理人均不予认可,理由均系:异议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其主张,且异议债权之仲裁(诉讼)时效已经过,故不予认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调整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8日。职工对上述调整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 (略) 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特此公示。
江苏昌 (略) 管理人
2023年8月24日
附:江苏昌 (略) 职工债权清单(更新至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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