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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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哈产委采(2023)第0520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原文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4中付款方式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合同价30%,付款前承包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出具审核报告后,承包方需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审核定案单)出具剩余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30﹪;一个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本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承包方最终结算金额扣除10%质保金后的剩余全部价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承包单位未开具发票前,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作为承包单位已完成合同义务的依据。
均更正为以下内容:
付款方式:1、设备费部分:工程开工,设备到场经发包方检验合格后,承包人开具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支付承包人90%设备费(空气预热器、布袋及布袋笼),剩余10%设备费待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 2、建安费部分:工程全部竣工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建安费的30%,付款前承包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出具审核报告后,承包方需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审核定案单)出具剩余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工程最终建安结算金额的30﹪;一个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本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承包方最终结算金额扣除10%质保金后的剩余全部价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 3、特别说明:承包单位未开具发票前,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作为承包单位已完成合同义务的依据。
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 话:*-3(招标三部)*
传 真:0451-* 邮 箱:*@*63.com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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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及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热源厂施工二批次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哈产委采(2023)第0520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原文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4中付款方式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合同价30%,付款前承包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出具审核报告后,承包方需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审核定案单)出具剩余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30﹪;一个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本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承包方最终结算金额扣除10%质保金后的剩余全部价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承包单位未开具发票前,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作为承包单位已完成合同义务的依据。
均更正为以下内容:
付款方式:1、设备费部分:工程开工,设备到场经发包方检验合格后,承包人开具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支付承包人90%设备费(空气预热器、布袋及布袋笼),剩余10%设备费待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 2、建安费部分:工程全部竣工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建安费的30%,付款前承包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出具审核报告后,承包方需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审核定案单)出具剩余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工程最终建安结算金额的30﹪;一个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本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承包方最终结算金额扣除10%质保金后的剩余全部价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承包方需办理最终结清审批单后进行拨付; 3、特别说明:承包单位未开具发票前,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作为承包单位已完成合同义务的依据。
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 话:*-3(招标三部)*
传 真:0451-* 邮 箱:*@*63.com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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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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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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