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府澴河流域及淮河干流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更正公告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府澴河流域及淮河干流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FSCG-2023-011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府澴河流域及淮河干流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8-1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原内容: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2 评标办法/2.2.3资信部分
类似业绩
(9分)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个得1分, 本项满分9分。(类似业绩是指入河、入湖排口监测、核查及溯源项目)
(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项目负责人
(3分)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含副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指派。
人员及车辆配置
(5分) 1、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需提供人员职称、人员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资料)。
2、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投标人名下每有辆车得0.5分,4台车以上的2分,最多得2分。
(需上传自有车辆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本项目报名时间延迟5日,即08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内容: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2 评标办法/2.2.3资信部分
类似业绩
(5分)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个得0.5分, 本项满分5分。(类似业绩是指入河、入湖排口监测、核查及溯源项目)
(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项目技术保障组成
(10分) 1、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含副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的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7分(需提供人员职称、人员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指派。
车辆配置
(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投标人名下每有辆车得0.5分,4台车以上的2分,最多得2分。
(需上传自有车辆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实属抱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3-0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右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FSCG-2023-011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府澴河流域及淮河干流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8-1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原内容: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2 评标办法/2.2.3资信部分
类似业绩
(9分)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个得1分, 本项满分9分。(类似业绩是指入河、入湖排口监测、核查及溯源项目)
(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项目负责人
(3分)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含副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指派。
人员及车辆配置
(5分) 1、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需提供人员职称、人员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资料)。
2、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投标人名下每有辆车得0.5分,4台车以上的2分,最多得2分。
(需上传自有车辆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本项目报名时间延迟5日,即08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内容: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2 评标办法/2.2.3资信部分
类似业绩
(5分)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个得0.5分, 本项满分5分。(类似业绩是指入河、入湖排口监测、核查及溯源项目)
(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项目技术保障组成
(10分) 1、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含副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的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7分(需提供人员职称、人员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指派。
车辆配置
(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投标人名下每有辆车得0.5分,4台车以上的2分,最多得2分。
(需上传自有车辆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实属抱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3-0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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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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