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扩建项目澄清答疑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扩建项目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安徽医科大学 (略) 信息中心机房扩建》项目(招标编号:GN2023-35-5181)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现答疑回复如下:
1、异议内容:招标文件以下技术需求存在控标、指定品牌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修改不合理内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 |
一、不间断电源系统 | ||
1.1 | UPS模块 | 对现有UPS:SY96K160H-NB进行扩容,配置APC Symmetra PX 16kW功率模块,宽深高:48.3cm 70cm 13.2cm.> 1.0输出功率因数(kW=kVA),双变换在线设计,包括整流器、逆变器、充电器以及与背板连接的输入输出电池断路器,可热插拔插入主机框,原厂安装,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支持旁路检测) |
1.2 | 蓄电池电池 | 电池需采用UL94-V0级全阻燃外壳,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要求为密闭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单只电池容量要求:12V-150AH,所配置的电池总容量≥150A,大于等于46.5kg,32节/组,三年质保。 |
回复:上述UPS模块技术参数和规格中描述的:“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支持旁路检测)”字样,修改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在用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为了保持UPS系统的兼容性,规避不同厂商电池混用而导致的UPS系统的潜在风险,故本次招标要求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上述蓄电池电池技术参数和规格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异议内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以下条款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或删除以下条款。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认证体系 | 4分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项目团队 | 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 |
回复:(1)体系认证所针对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种优劣的判定, (略) 场竞争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且获取该认证的投标人数以万计,能够满足充分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条不做修改。
(2)针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要求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证书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的肯定,亦是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本条不做修改。
(略) (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2023年8月24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安徽医科大学 (略) 信息中心机房扩建》项目(招标编号:GN2023-35-5181)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现答疑回复如下:
1、异议内容:招标文件以下技术需求存在控标、指定品牌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修改不合理内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 |
一、不间断电源系统 | ||
1.1 | UPS模块 | 对现有UPS:SY96K160H-NB进行扩容,配置APC Symmetra PX 16kW功率模块,宽深高:48.3cm 70cm 13.2cm.> 1.0输出功率因数(kW=kVA),双变换在线设计,包括整流器、逆变器、充电器以及与背板连接的输入输出电池断路器,可热插拔插入主机框,原厂安装,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支持旁路检测) |
1.2 | 蓄电池电池 | 电池需采用UL94-V0级全阻燃外壳,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要求为密闭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单只电池容量要求:12V-150AH,所配置的电池总容量≥150A,大于等于46.5kg,32节/组,三年质保。 |
回复:上述UPS模块技术参数和规格中描述的:“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支持旁路检测)”字样,修改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在用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为了保持UPS系统的兼容性,规避不同厂商电池混用而导致的UPS系统的潜在风险,故本次招标要求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上述蓄电池电池技术参数和规格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异议内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以下条款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或删除以下条款。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认证体系 | 4分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项目团队 | 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 |
回复:(1)体系认证所针对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种优劣的判定, (略) 场竞争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且获取该认证的投标人数以万计,能够满足充分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条不做修改。
(2)针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要求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证书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的肯定,亦是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本条不做修改。
(略) (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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