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补遗文件
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补遗文件
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
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参选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3年08月24日
致各潜在参选人:
现对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一栏中表述调整如下:
原文:
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调整为:
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二、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5.6条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栏中表述调整如下:
原文:
需提供项目合同文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上述材料需体现合同时间、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服务项目业态等基本信息,如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成果文件关键页或其他自证材料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参选单位鲜章。
调整为:
需提供服务过项目合同文件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略) 鲜章,需体现参选人服务业绩的合作方、项目名称、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三、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改为2023年8月28日10时00分。
相关附件 |
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
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参选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3年08月24日
致各潜在参选人:
现对红星路(东寺)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空间功能策划定位服务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一栏中表述调整如下:
原文:
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调整为:
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二、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5.6条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栏中表述调整如下:
原文:
需提供项目合同文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上述材料需体现合同时间、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服务项目业态等基本信息,如无法体现,则还需提供成果文件关键页或其他自证材料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参选单位鲜章。
调整为:
需提供服务过项目合同文件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略) 鲜章,需体现参选人服务业绩的合作方、项目名称、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三、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改为2023年8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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