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拜玉五标柴油采购变更公告
库拜玉五标柴油采购变更公告
本采购项目柴油已列入浙江 (略) 新疆库拜玉5合同项目部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 浙江 (略) 新疆库拜玉5合同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内容: 柴油 。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 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报价;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CY | 柴油 | 0#国VI | 升 | * | 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 | 12个月 |
注:1)项目名称:浙江 (略) 国道579线库车至拜城至玉尔滚公路(二期)工程KBY-5标段项目经理部;送货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 张瑞东 联系电话: * 。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不得转分包);
报价人所报价的产品应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每个报价人可在采购中对受到邀请的合同包进行报价,未受到邀请的合同包不用报价。
4.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3年7月5日21 时 00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3年7月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报价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21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R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张瑞东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 系 人:张瑞东
电 话:*
监督部门:浙江 (略) 第一分公司纪检室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联系电话: 0571-*
2023年6月21日
本采购项目柴油已列入浙江 (略) 新疆库拜玉5合同项目部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 浙江 (略) 新疆库拜玉5合同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内容: 柴油 。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 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报价;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CY | 柴油 | 0#国VI | 升 | * | 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 | 12个月 |
注:1)项目名称:浙江 (略) 国道579线库车至拜城至玉尔滚公路(二期)工程KBY-5标段项目经理部;送货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 张瑞东 联系电话: * 。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不得转分包);
报价人所报价的产品应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每个报价人可在采购中对受到邀请的合同包进行报价,未受到邀请的合同包不用报价。
4.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3年7月5日21 时 00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3年7月5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报价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21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R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张瑞东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布隆乡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 系 人:张瑞东
电 话:*
监督部门:浙江 (略) 第一分公司纪检室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联系电话: 0571-*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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