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初步设计招标变更
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初步设计招标变更
发改字〔2023〕119号
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
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报来《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鼎信数智 (略) 对 (略) 编制的《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 本项 (略) 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练江路(西北角)和祁门路(西南角)相交的两处区域沿线,占地面积约4.27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设施小品、道路广场,并配套建设景观廊架。
三、工程总概算为132.06万元,所需资金由 (略) (略) 代建支付。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复函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相关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4-*-04-01-*
附件: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印发
发改字〔2023〕119号
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
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报来《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鼎信数智 (略) 对 (略) 编制的《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 本项 (略) 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练江路(西北角)和祁门路(西南角)相交的两处区域沿线,占地面积约4.27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设施小品、道路广场,并配套建设景观廊架。
三、工程总概算为132.06万元,所需资金由 (略) (略) 代建支付。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复函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相关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4-*-04-01-*
附件:关于《包河S1410地块代建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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