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零星恢复性修缮服务项目(建湖)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2024-2 (略) (略) 公司零星恢复性修缮服务项目(建湖),招 (略) (略) 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2 (略) (略) 公司零星恢复性修缮服务项目(建湖)。
2、服务地点: (略) 建湖分公司。
3、项目概况: (略) 建湖分公司零星恢复性修缮服务,具体修缮维修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发生或需要进行,项目总金额为20万元,年度累计结算金额不超10万元,具体按实结算。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物墙地面、吊顶、楼梯、门窗、室内供配电设施、室内水电气线路及器具、建筑物防水、外立面等维修维护项目;室外水电气线路及设施、室外场地道路、围墙、车库、传达室、水泵房、户外照明等维修维护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常规维修等。此次招标入围1家单位,不直接明确后续工作任务,不承诺可以承接项目数量、金额。
4、项目金额:本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实施,项目内容零碎且分散。招标人不承诺全年项目结算金额,但全年结算金额最多不超10万元,原则上每半年或送审金额不少于50000元结算送审一次。对结算时效性较强的维修项目,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及时到现场核实,最终审计时予以确认。单次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5、工期要求:单次维修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6、服务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质保期限: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安全员资格和要求: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7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 “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千元整(¥:40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汇票、本票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建银 (略) 盐城分公司,开户行:/,账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银行转账回单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转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建银 (略) 盐城分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15-*,联系地址: (略) 亭湖区解放南路48号6楼605室),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公司( (略) 毓龙东路30号)办公楼辅楼二楼会议室;
7.3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
九、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毓龙东路30号
邮 编:*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48号608室
邮 编:*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