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临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12: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内蒙古建科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汇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LHS-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如若被评选为成交候选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等原件提供给采购人核验其真实有效性。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承诺为实质性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将被认定为“未响应(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内容,按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地址: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建科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30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建科 (略)
电话:*
内蒙古建科 (略)
2023年08月2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临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12: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内蒙古建科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汇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LHS-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警用被装及装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如若被评选为成交候选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等原件提供给采购人核验其真实有效性。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承诺为实质性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将被认定为“未响应(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内容,按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临河分局
地址: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建科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30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建科 (略)
电话:*
内蒙古建科 (略)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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