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实验小学食堂补充类食材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实验小学食堂补充类食材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实验小学食堂补充类食材招标公告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有近千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师生,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补充采购活鲜等食品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说明:
1.招标类别:淡水活鱼虾、海产品、禽蛋、补充蔬果等食堂食品。
2.供货时间:2023年9月4日——2024年1月31日。
3.本次招标分大类投标,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 中标办法:以南通发改委最近一 (略) 平均价格为供货基准价,报价下浮率最低为中标供应商,特殊发改委无类别的商品可采用固定单价,所有结算价都不得超过海聚平台的供货价格。如报价人家不满三家,校方与家委会代表,可以与原类别供应商进行洽谈确定。
5.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6.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二、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 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固定送货人进校,活鱼等需到安排人校现场分割。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仟元(现金5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三、其他要求: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 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0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能7:00前送到的,对供应商进行每次500元处罚。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鱼类、海鲜类均为在学校现场切割,在规定时间内切割完成。
四、报名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投标人身份证打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五、时间、投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31日14:00。
2.地点: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饭堂底楼大厅。
六、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学校签定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供货商以南通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供货基准价,乘以中标的基准价下浮率作为结算价,基准价等资料由供应商在供货时一并提供。
3.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31日。
4.合同期满后,学校比较满意的供应商,学校将优先考虑续签合同(当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议价小组可与原供应商议价续签)。
5.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学校书面投诉,学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投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 14:00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联系人:仇老师:*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
2023年8月25日
南通市海门区实验小学食堂补充类食材招标公告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有近千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师生,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补充采购活鲜等食品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说明:
1.招标类别:淡水活鱼虾、海产品、禽蛋、补充蔬果等食堂食品。
2.供货时间:2023年9月4日——2024年1月31日。
3.本次招标分大类投标,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 中标办法:以南通发改委最近一 (略) 平均价格为供货基准价,报价下浮率最低为中标供应商,特殊发改委无类别的商品可采用固定单价,所有结算价都不得超过海聚平台的供货价格。如报价人家不满三家,校方与家委会代表,可以与原类别供应商进行洽谈确定。
5.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6.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二、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 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固定送货人进校,活鱼等需到安排人校现场分割。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仟元(现金5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三、其他要求: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 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0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能7:00前送到的,对供应商进行每次500元处罚。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鱼类、海鲜类均为在学校现场切割,在规定时间内切割完成。
四、报名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投标人身份证打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五、时间、投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31日14:00。
2.地点: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饭堂底楼大厅。
六、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学校签定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供货商以南通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供货基准价,乘以中标的基准价下浮率作为结算价,基准价等资料由供应商在供货时一并提供。
3.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31日。
4.合同期满后,学校比较满意的供应商,学校将优先考虑续签合同(当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议价小组可与原供应商议价续签)。
5.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学校书面投诉,学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投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 14:00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联系人:仇老师:*
(略) 海门区实验小学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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