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发布正文: 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相关内容作补充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 二、项目需求概况 本项目是用于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计划采购以下软硬件设备:(1)4G短信/电话报警软件1个;(2)智能设备组网与通讯11套;(3)RFID桌面工作台2台;(4)超高频RFID手持机3台;(5) |
RFID打印机2台;(6)超高频RFID档案标签*枚;(7)超高频RFID层架标签11130枚;(8)档案盒*个;(9)智能密集架402立方米(测算数,以实际安装测量为准);(10)智能固定柜117.61立方米(测算数,以实际安装测量为准);(11)网络摄像机22台;(12)硬盘录像机11套;(13)监控8TB硬盘35块;(14)档案装订机4套;(15)智能无人库房自控管理控制器3台;(16)空调远程智能控制器(有线)8台;(17)环境报警专用探测器11台;(18)漏水报警控制器6台;(19)漏水检测传输线190米;(20)烟感报警器12台;(21)红外双鉴报警器4对;(22)驱鼠器7台;(23)声光报警器6台;(24)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3台;(25)手持灭火器5台;(26)七氟*烷气体灭火系统5套; (27)超高频库房档案监测终端(吊顶式)1台;(28)空调2台;(29)精密空调2台;(30)产品对接、辅材、安装服务1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国家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保密部门在官网发布的延期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
发布正文: 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意向相关内容作补充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采购 二、项目需求概况 本项目是用于某单位财务档案室建设,计划采购以下软硬件设备:(1)4G短信/电话报警软件1个;(2)智能设备组网与通讯11套;(3)RFID桌面工作台2台;(4)超高频RFID手持机3台;(5) |
RFID打印机2台;(6)超高频RFID档案标签*枚;(7)超高频RFID层架标签11130枚;(8)档案盒*个;(9)智能密集架402立方米(测算数,以实际安装测量为准);(10)智能固定柜117.61立方米(测算数,以实际安装测量为准);(11)网络摄像机22台;(12)硬盘录像机11套;(13)监控8TB硬盘35块;(14)档案装订机4套;(15)智能无人库房自控管理控制器3台;(16)空调远程智能控制器(有线)8台;(17)环境报警专用探测器11台;(18)漏水报警控制器6台;(19)漏水检测传输线190米;(20)烟感报警器12台;(21)红外双鉴报警器4对;(22)驱鼠器7台;(23)声光报警器6台;(24)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3台;(25)手持灭火器5台;(26)七氟*烷气体灭火系统5套; (27)超高频库房档案监测终端(吊顶式)1台;(28)空调2台;(29)精密空调2台;(30)产品对接、辅材、安装服务1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国家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保密部门在官网发布的延期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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