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沧县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沧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16: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伊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 | ||
采购单位 | 沧县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凯大厦9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JS-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原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3、原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线下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投标人认为更正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更正公告规定时间内,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在接收投标文件,未按本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会导致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9-999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沧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7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伊欢
电 话:0317-*
五、附件
$AttachInfo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沧县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沧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16: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伊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 | ||
采购单位 | 沧县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凯大厦9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JS-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沧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原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3、原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线下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投标人认为更正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更正公告规定时间内,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在接收投标文件,未按本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会导致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9-999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沧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7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伊欢
电 话:0317-*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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