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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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以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文化产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展示中心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包含: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包含布展工程、监控系统、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配套工程)及室外景观工程等。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开泰街顺达路交叉口 (略) 城市展示中心内。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具体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 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9:30至2023-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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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更正公告 一、原项目名称为: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现更正为: (略) 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二、原招标公告中: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以 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文化产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已完成备案审批工作,审批部门: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编号: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项目业主为 (略) 文化产业 (略)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略) 文化产业 (略) 2023年8月28日 |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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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以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文化产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展示中心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包含: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包含布展工程、监控系统、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配套工程)及室外景观工程等。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开泰街顺达路交叉口 (略) 城市展示中心内。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具体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 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9:30至2023-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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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更正公告 一、原项目名称为: (略) 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现更正为: (略) 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二、原招标公告中: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布展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以 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文化产业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已完成备案审批工作,审批部门: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编号:莲行审备字〔2023〕42 号,项目业主为 (略) 文化产业 (略)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文化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布展升级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略) 文化产业 (略) 202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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