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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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CG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临潼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审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磋商地址变更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开启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磋商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一标段、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带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带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1)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谢绝邮购。

(2)各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招投标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临潼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临潼区健康北路50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五路高科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利利、魏东红

电话:029-*

亿诚 (略)

2023年08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CG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临潼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审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磋商地址变更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开启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磋商地点:西安蜀汉印象大酒店二楼牡丹亭( (略) 临潼区西关正街75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一标段、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带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带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1)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谢绝邮购。

(2)各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招投标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临潼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临潼区健康北路50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五路高科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利利、魏东红

电话:029-*

亿诚 (略)

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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