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托 清 经 济 开 发 区 大 唐 小 镇 商 业 步 行 街 环 境 提 升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更 正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CZB-2023-092一 原 公 告 内 容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要 求1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2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库 2016
125 号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http://**.cn 查 询 , 对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政 府采 购 活 动 3 本 项 目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二 现 更 正 为 :1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2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库 * 号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http://**.cn 查 询 , 对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政 府采 购 活 动 3 供 应 商 须 具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 级 或 者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级 (含 )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道 路 给 水 排 水 专 业 * 级 (含 ) 以 上资 质 证 书 4 本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二 级 建 筑 师 (含 ) 以 上 5 本 项 目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
招 标 人 : 托 克 托 产 业 园 管 理 办 公 室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托 克 托 县联 系 人 : 石 志 强电 话 : 0 4 7 1 -8 6 2 7 9 6 0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内 蒙 古 鸿 创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新 城 区 兴 安 北 路 盛 世 国 际 2 0 层 2 0 0 5 号联 系 人 : 李 娜
电 话 : 0 4 7 1 -3 8 2 1 7 1 2电 子 邮 件 : 1 3 6 4 5 2 8 3 9 0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托 清 经 济 开 发 区 大 唐 小 镇 商 业 步 行 街 环 境 提 升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更 正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CZB-2023-092一 原 公 告 内 容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要 求1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2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库 2016
125 号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http://**.cn 查 询 , 对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政 府采 购 活 动 3 本 项 目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二 现 更 正 为 :1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2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库 * 号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http://**.cn 查 询 , 对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政 府采 购 活 动 3 供 应 商 须 具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 级 或 者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级 (含 )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道 路 给 水 排 水 专 业 * 级 (含 ) 以 上资 质 证 书 4 本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二 级 建 筑 师 (含 ) 以 上 5 本 项 目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
招 标 人 : 托 克 托 产 业 园 管 理 办 公 室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托 克 托 县联 系 人 : 石 志 强电 话 : 0 4 7 1 -8 6 2 7 9 6 0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内 蒙 古 鸿 创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新 城 区 兴 安 北 路 盛 世 国 际 2 0 层 2 0 0 5 号联 系 人 : 李 娜
电 话 : 0 4 7 1 -3 8 2 1 7 1 2电 子 邮 件 : 1 3 6 4 5 2 8 3 9 0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