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检场电子地磅维修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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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车检场电子地磅维修招标变更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地磅维修
采购编号: 东采谈〔2015〕30号
评审日期: * 日
公示日期: * 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 (略) 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区莞太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体育 (略) 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 日 0.0 无中标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只有两家供应商。)  
谈判小姐成员:温赞江、袁斌、林立、吴纯青、黄庆军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地磅维修
采购编号: 东采谈〔2015〕30号
评审日期: * 日
公示日期: * 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 (略) 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区莞太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体育 (略) 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 日 0.0 无中标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只有两家供应商。)  
谈判小姐成员:温赞江、袁斌、林立、吴纯青、黄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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