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港置地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补遗文件01号/蓉港置地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答疑文件01号
蓉港置地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补遗文件01号/蓉港置地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答疑文件01号
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招标控制价*.8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4元;规费*.7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35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更正为“招标控制价*.9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1元;规费*.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元;暂列金额:*.05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以新上传的为准。
三、本项目补充地勘报告和基坑支护图相关资料,请详见上传附件。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 (略) 市场信息价(不含税)为调整基准价。(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 (略) / (略) 信息价或发包人核定价)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调整部分税费另计,税率按照投标时的税率执行),施工期的认定由发包人核定,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更正为:“(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为调整基准价;(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或发包人核定价)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调整部分税费另计,税率按照投标时的税率执行),施工期的认定由发包人核定,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更正为:“(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4 元/m2(按工程量测绘面积计算)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6.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中边坡支护和土方工程不支付服务费)。”更正为:“21.6.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及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计费基数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7*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更正为: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所有材料采购和使用前须经发包人确认并封样保存,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和使用,现场所用材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发包人有权调整*限*购材料范围,承包人应无异议。
表7-1: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土建) 序号材料名称配置品牌(或厂家)供货方式备注 *供*限*购 1钢材水钢、昆钢、攀钢、德钢(四川德胜)、龙钢、酒钢、威钢、达钢、长峰、成实等*方认可的大厂钢材 √ 2水泥峨胜、拉法基、双马、重龙山、海螺、红狮等*方认可的品牌水泥 √ 3商砼报*方审核认可 √ 4沙石报*方审核认可 √ 5砖报*方审核认可 √ 6内墙乳胶漆多乐士、华润、立邦、三棵树、都芳、嘉宝莉等*方认可的品牌 √ 7石膏板报*方审核认可 √ 8防水材料科顺、东方雨虹、大禹、凯伦、北新、三星等*方认可的品牌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清单编制要求实施 9保温材料 报*方审核认可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图纸和清单编制要求实施 10门窗 报*方审核认可 √ 注:以上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应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单,表中材料品牌及供货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调整,*方须向*方书面申请且*方同意后方可采用。*限*购指*方确定品牌、型号、定价。其中:型材:隔热断桥铝,推拉门、推拉窗使用85系列,平开窗、固定窗使用55系列,上弦窗采用55系列,平开门采用55系列(因各厂家型材系列名称不同,如与本通知单系列名称不同需*方确认),品牌:三星、阳光、铭帝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且经*方认可;玻璃:台玻、南玻、耀皮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透光LOW-E+透明钢化中空玻璃,厚度依据施工图和清单描述,双银、单银、三银根据清单描述,原厂原片,且经*方认可;栏杆玻璃:台玻、南玻、耀皮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白玻璃,原厂原片,且经*方认可;按照*方打样标准施工。 | ||||||||||||||
表7-2: |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 |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品牌或生产厂家 | 供货方式 | |||||||||||
*供 | *限 *购 | |||||||||||||
设备部分: | ||||||||||||||
1 | 生活水系统 | 生活水箱 | 厂家定制 | √ | ||||||||||
截止阀 | 上海中际、天津溏沽、捷耐特、自贡阀门厂及同等*方认可的品牌 | √ | ||||||||||||
污水泵 | 熊猫、东方、安得利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生活水泵 | √ | |||||||||||||
5 | 户内控制箱 | 户内开关箱 | ABB、施耐德、西门子、罗格朗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等电位箱 | √ | |||||||||||||
6 | 现场控制箱 | 动力箱 | 上海华通、苏州万龙、上海人民电器、常熟、长征等*方认可的品牌 | √ | ||||||||||
照明箱 | √ | |||||||||||||
切换箱 | √ | |||||||||||||
材料部分: | ||||||||||||||
1 | 给排水、穿线管、线盒 | PPR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UPVC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JDG管 | 友发、正大、永越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2 | 金属给水管和管件 | 管件、管材 | 华歧、友发、正大、永越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3 | 波纹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宏信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4 | 电线 | 特变、鑫电、新蓉、明超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5 | 电缆 | √ | ||||||||||||
6 | 控制电缆 | KVV | 特变、鑫电、新蓉、明超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8 | 开关、插座面板 | 国标 | 公牛、龙胜、鸿雁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9 | 桥架、金属线槽 | 国标 | 科友、鑫佰尔、璜达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11 | 照明灯 | 应急灯、日光灯、顶灯 | 西顿、欧普、雷士、三雄极光、星派克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路灯、庭院灯 | √ | |||||||||||||
注:以上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应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单,表中材料品牌及供货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调整,*方须向*方书面申请且*方同意后方可采用。*限*购指*方确定品牌、型号、定价。 | ||||||||||||||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八、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特此补遗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
一、关于调整综合单价的疑问(1)招标文件P245第10.4条 变更估价“(7)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处理原则:在评标中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项目,或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项目(按招标时约定的比例评价标准),若该项工程量增加时,增加部分的单价由发包人或审计部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的要求和 2020 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等进行重新组价,其组价方式按照10.4.1 变更的估价原则按第(3)条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P250第12.3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 以上两种调整综合单价方式是否矛盾?
答复:以“招标文件P250第12.3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为准。
二、关于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的疑问(1)招标文件P256第14条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项目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分三步程序进行审核,第一步交由发包人成本管理部进行初审,第二步交由发包人进行内审,第三步交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外审,承包人同意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如何确定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完毕的时间?
答复:招标文件P137第14.2条竣工结算审核已约定(请按专用条款执行)。
三、经现场踏勘,场地内已在进行土方、降水及支护作业,投标文件中施工部署、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是否不考虑此项内容。
答复: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和边坡支护本身须和主体工程协调进行,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自行综合考虑。
四、项目西北侧为二类住宅用地,现尚未开发,能否设置办公及生活区等临设设施。
答复:可以设置。
五、结构设计说明中,9.3.6条柱、墙钢筋根据直径大小的连接方式作出要求,但无梁钢筋根据直径的具体连接方式。
答复:梁:直径≤16mm时采用绑扎搭接;直径≥18mm时采用焊接连接;直径≥25mm时采用机械连接。
六、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9月1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09月05日”,工期进度计划暂定开工时间是否依旧按9月1日。
答复:工期进度计划暂定开工时间以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七、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疑问(1)招标文件P255第14.2条“以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等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照招标清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2)工程量清单中铝合金门窗工程的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工程量按门窗精洞口尺寸乘以0.94系数计算” 项目特征描述的计算方式是否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矛盾?
答复:铝合金门窗工程计算规则以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八、贵司提供清单说明中“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9.合同约定的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 (5)用面积计算的措施费,正负零以上按预测绘面积计算,正负零以下按定额标准计算。”请明确用面积计算的措施费除马凳铁、垫铁、扦探外的其他清单项目?
答复:请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执行。
九、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33条:电线、电缆材料为*供,与招标文件附件7中的表7-2《*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BV线为*限*购,NHYJV、YJV等为*供,KVV为*限*购,条款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若为部分*供请明确*供的具体规格型号。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招标控制价》中第207条‘电气配线 BV-35mm2’如果电线材料为*供的话控制价偏高,请明确此项电线是否为投标人采购?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一、《招标控制价》中第208条‘电气配线 BVR-1x6mm2’如果电线材料为*供的话控制价偏高,请明确此项电线是否为投标人采购?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二、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若这两项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建议招标人将这两项设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价格填写。如放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几乎不可能保证组出来的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总价措施费计算基础、规费计算基础等完全一致。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十三、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与第一条报价须知中第24条中:‘土(石)方工程涉及的调配、运输方案、措施费等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并计入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中,投标人需按*方要求将土(石)方在整个工程范围内进行综合调配,该费用自行考虑计入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中’,描述不符,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十四、清单总说明中第二条其他填表须知中第4条中:‘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调整。’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并未给出指定费率,只给出指定数字,请提供指定的费率。 《专用合同条款》中21.6.2条‘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 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与《招标控制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合计为0,结合以上两项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时不填报总承包服务费,但结算时按专业工程结算价位基数的1%计取?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总承包服务费按0元填写,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五、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墙柱面工程中玻化墙砖项目,在那个部位。
答复: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墙柱面工程中玻化墙砖为标准层公区墙面。
十六、栏杆工程中生活阳台清单名称铁艺栏杆,图纸中显示为玻璃栏板。以哪个为准?栏杆工程可否明确各栏杆的位置?
答复:生活阳台铁艺栏杆详通用节点详图DT01-23号图,各栏杆位置招标图详图中有明确。
十七、外墙无机涂料,为何有的楼栋有清单项,有的楼栋没有。
答复:外墙无机涂料为一层架空区域(棚七),有的楼栋没有一层架空区域。
十八、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示所示,该项目为商品住宅项目,非地标性建筑,设置企业综合实力获得国优/鲁班奖项加分,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此申请取消此加分内容。
答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本项目为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及技术指标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按投标文件执行。
十九、P251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款支付,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请明确具体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比例。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经现场踏勘,场地内已在进行土方、降水及支护作业,投标文件中总工期1095天是否包括此项内容。
答复:包含。
二十一、无地勘报告和基坑支护图,请提供?
答复:相关资料已补充上传,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二、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此处是否应为各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三、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二、工程范围(二)安装工程1.3电线、电缆材料为*供;”与贵司提供附件 7: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电线为*限*购”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四、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48.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是否指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的价格与控制价一致?投标人单价无法做到与控制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完全一致,建议贵司把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设置为暂估价,重新提供CJZ。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二十五、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四、投标报价说明(二)填表须知4.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与招标清单CJZ中设定为固定金额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川建发【2021】3号文规定,以CJZ中设定固定金额为准?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六、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 (略) / (略) 信息价或发包人核定价)”,贵司提供的招标清单CJZ中商品混凝土C40及以上规格的材料价并未采用成都/新都的商品混凝土C40及以上规格的价格,请明确可调价材料的单价?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七、关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疑问 (1)招标文件P39第三章评标办法2.1.4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十二)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为空白;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如何填报?
答复:本工程无材料(设备)暂估价。
二十八、关于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的疑问(1)招标文件P1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条招标控制价: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2)招标文件P39第三章评标办法2.1.4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十)招标文件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应如何填报?
答复:按0元填写。
二十九、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疑问 (1)招标文件P237第6.1.6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川建发﹝2017﹞5 号文及川建造价发〔2019〕180 号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承包人进场后 30 日内支付基本费 5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 (略) 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 (略) 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余费用在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后根据得分按以下方式进行核定支付:” (2)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四)2020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五)2020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执行; 川建发﹝2017﹞5 号文及川建造价发〔2019〕180 号文是与2015 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的,是否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矛盾?
答复:不矛盾,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三十、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请明确调价材料的算术平均价是否为各规格型号完全相同的材料的价格平均值?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一、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因各阶段施工的材料需求不同,建议修改算术平均价为加权平均价,对双方比较公平,风险均摊。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内未包含地勘报告及基坑支护施工图纸,能否提供?
答复:相关资料已补充上传,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三、招标范围内的保温一项是否是仅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包含屋面保温及楼板保温,而未包含外墙保温(无对应清单)?
答复: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三十四、合同工期1095天是否仅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答复:合同工期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十五、本次招标范围为1#-6#楼、14#-21#楼及对应地下室,地下室仅一层,底板顶标高467.95m;而7#-13#楼对应地下室为二层地下室,底板顶标高464.45m;交接部分的施工措施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交接部分的施工措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综合考虑。
三十六、本项目付款方式约定的为“转账或承兑”,能否明确承兑的形式、期限及比例?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因本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期间影响因素较多,能否调整为“人工单价发生 (略) 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 (略) 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答复: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
三十八、(1)本项目是否分期开工施工,如分期,则约定的各节点,包括进度节点、完工和验收节点、结算是否均分期执行,开工令是否按具体开工时间分别签发?
答复:不分期。
三十九、本项目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请明确“承兑”为银行承兑还是商业承兑?贴息承担主体?
答复:承兑为银行承兑,贴息由承包人承担。
四十、专用12.4.1约定“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按已审定主体支付节点不低于已完工程量的15%控制民工工资总额并转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承包方每月按实上报民工工资支付金额,发包方按承包方上报民工工资支付金额转入承包方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方每次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已支付给承包方的民工工资”,为避免歧义,请务必答疑明确15%民工工资是每月支付?还是随节点一并支付?
答复: (略) 相关文件执行。
四十一、专用5.1.1约定“本工程力争创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成功的发包人将另行给与承包人奖励,标准为?元/项”,请明确具体标准。
答复:请按0元填写。
四十二、专用合同条款12.4.4中对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约定低于法定标准,请发包人增加条款“若发包人在宽限期后30日历天仍未向承包人支付款项,则承包人有权停工。”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三、本次投标时总承包服务费是否不报价,结算时以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答复:总承包服务费按0元填写,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四、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分部清单“* 挖土、石方”项目特征描述中包括“.基础钎探、探坑探槽、办理爆破相关手续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建筑与装饰工程】总价措施中“马凳铁、 垫铁扦探等措施钢筋”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中6.(3)条款“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 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这三者钎探用钢筋、措施钢筋否指矛盾、冲突?请明确标准。
答复:不冲突,钎探用钢筋在土石方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五、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第6条款:合同约定的含税包干计价费用(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第(1)~(3)条款:“6、合同约定的含税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 (1)、塔吊进出场、土石方、基础及安拆费:40000 元/台包,支撑附着每增加一道,增加 3000 元/道.按批准的方案或签证计算;施工电梯进出场费、土石方、基础、安拆费按 30000 元/台包。 塔基、电梯基础如根据*方要求需要拆除的,拆除价格按*方核定的价执行,未按*方批准方案实施造成拆除的*方承担费用。(2)、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按 13 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 (3)、 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 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第49条款第(1)~(3)条款:“49.合同约定的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1)塔吊进出场、土石方、基础及安拆费按36592.17元/台综合单价包干,支撑附着每增加一道按2744.41元/道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方案或签证计算;施工电梯进出场费、土石方、基础、安拆费按27444.13 元/台包综合单价包干。 塔基、电梯基础如根据*方要求需要拆除的,拆除价格按*方核定的价执行,未按*方批准方案实施造成拆除的*方承担费用。 (2)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综合单价按11.89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综合单价按3.66 元/m2(按测绘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所涉及的金额数量完全不一致。且投标清单中也有相应的清单子项,请问该投标清单按照招标文件包干价、清单总说明包干价,还是按照清单根据相关规范自行组价?请明确标准。
答复:按招标人给定的综合单价报价,招标文件为含税价,清单中为不含税的综合单价。
四十六、地下室【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目9“* 冠梁C30”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69.75元/m3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七、【建筑与装饰工程】所有金属结构工程清单“镀锌钢丝网加固”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中6.(2)条款“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按 13 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清单与专业合同条款中“镀锌钢丝网加固”是否发生冲突?请明确。
答复:不冲突,请按招标人给定的综合单价报价,招标文件为含税价,清单中为不含税的综合单价。
四十八、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4条款和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中“人工费调整: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施工单位综合考虑”违背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条款。本项目工程工期长达3年之久,人工费涨幅较大,人工费应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
答复: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施工单位综合考虑。
四十九、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6.(1)条款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1)条款“材料价差调整范围:钢材、商品砼(仅限于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水泥、砂石、砖、干混砂浆;”与(3条款)“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中“(仅限于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和“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欠妥,建议取消该范围。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6.(2)条款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 (略) 市场信息价(不含税)为调整基准价;”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与招标文件P248第4.(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参照标准“《 (略) 工程造价信息》”和“《 (略) 工程造价信息》”,是否应该统一为“《 (略) 工程造价信息》”;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即2023年08月07日,材料基准价应该是信息价2023年第7期,与信息价2023年6期不一致,且“.....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中描述为确定的“2023年第6期”是否欠妥?使用工期段应该是一个实际的实施期。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五十一、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50第12.3.1条款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于达到进度款支付条件后 7 日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质量认证资料。承包人所报工程量及现场签证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共同审定;本合同工程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的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两个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是否后面应该修改为“.....本工程工程量计算以发、承包双方共同审核的竣工图为依据”?请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二、弱电、消防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中“户内智能信息箱”项目特征:“1、名称:户内智能信息箱;2、包括供应及安装箱体底盒及箱盒及箱盖(含箱内屏蔽板、箱体门锁)及接地、预留楼宇自控通讯接口、智能照明模块安装位置;3、其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应设计、技术、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预留预埋只是预埋箱体,预留楼宇自控通讯接口是否有误?
答复:箱体预埋是预埋,但是预留接口是指若涉及该系统,箱体需考虑该模块的位置,若不存在,则不考虑。
五十三、在*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电线为*限*供、控制电缆为*供。招标清单总说明33条又说电线、电缆材料为*供。请明确所有电线电缆是否均为*供?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五十四、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1~P252中涉及的支付方式:转账或承兑,请明确承兑的期限和承兑为银行承兑还是商业承兑?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2“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按已审定主体支付节点不低于已完工程量的 15 % .....”中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节点 (略) 人民政府第168号《 (略) 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文件相违背,请予明确?
答复: (略) 相关文件执行。
五十六、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3第12.4.4.(2)“....不论合同文件作何种约定,发包人均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包括质保金)扣除或抵销承包人按本合同应付给发包人的任何款项。”指的是何款项,请明确?
答复:指发包人代垫款项,对承包人罚款,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五十七、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4~255第13.2.5中发、承包违约不对等,请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八、控制价清单项目:免拆模楼面保温隔热系统、100mmALC加气条板墙、屋面及防水工程中防水分部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过低严重偏离按照清单组价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九、控制价清单项目:木质防火门和铝合金门窗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普遍严重偏离按照清单组价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40第7.5.2条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建议修改为“上限:合同金额的5%。”且7.5.1条款对发包人违约金没有约定,发、承包人奖罚应对等。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一、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P8第48条“土石方、边坡支护、降水不参与竞争报价”,请明确在投标清单中是否报价?。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六十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P3第14条“工程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中,不再计取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只记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合理,且容易引起误解、争议。(例如增加砼工程量而不计算砼模板;调整构件高度不计算因此增加的脚手架费和超高增加费;临时使用挖机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不合理。
答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中,总价措施费除开包干费用外,仅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开以项为单位的包干费用外,若产生合同外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计取。
六十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四(二)4条,“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CJZ及工程量清单pdf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均为给定金额。请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方式进行统一,并进行修正。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
六十四、招标文件《*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电线为*限*供材料,工程量清单中清单项电气配线 BV线材的控制价均不含主材费,导致综合单价严重偏低,请核实该材料是否为*供材?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六十五、清单编制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48条: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投标时是否不组价直接按控制价单价计入?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六十六、清单编制说明 (二)填表须知第4条: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调整。是否应改为“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报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
六十七、清单编制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45条(2)、(3):两条说法相矛盾,材料基准价确定是《 (略) 工程造价信息》还是《 (略) 工程造价信息》的哪一期?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六十八、合同专用条款 21.6.2: 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其中边坡支护和土方工程不支付服务费)。招标文件附件8中,总 (略) 政、电梯、弱电、园林分包人提供配合及服务,但这些专业分包工程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分包项目,承包人不应提供总承包服务。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九、招标控制价清单中,钢筋的材料价格未按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第6期青白江区计取,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十、招标控制价清单中,余方弃置控制价为2.67元/m3,与市场价相比严重偏低,请核实。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特此答疑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招标控制价*.8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4元;规费*.7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35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更正为“招标控制价*.9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1元;规费*.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元;暂列金额:*.05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以新上传的为准。
三、本项目补充地勘报告和基坑支护图相关资料,请详见上传附件。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 (略) 市场信息价(不含税)为调整基准价。(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 (略) / (略) 信息价或发包人核定价)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调整部分税费另计,税率按照投标时的税率执行),施工期的认定由发包人核定,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更正为:“(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为调整基准价;(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不含税) (略) 场综合价或发包人核定价)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调整部分税费另计,税率按照投标时的税率执行),施工期的认定由发包人核定,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更正为:“(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4 元/m2(按工程量测绘面积计算)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6.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中边坡支护和土方工程不支付服务费)。”更正为:“21.6.2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及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计费基数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7*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更正为: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所有材料采购和使用前须经发包人确认并封样保存,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和使用,现场所用材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发包人有权调整*限*购材料范围,承包人应无异议。
表7-1: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土建) 序号材料名称配置品牌(或厂家)供货方式备注 *供*限*购 1钢材水钢、昆钢、攀钢、德钢(四川德胜)、龙钢、酒钢、威钢、达钢、长峰、成实等*方认可的大厂钢材 √ 2水泥峨胜、拉法基、双马、重龙山、海螺、红狮等*方认可的品牌水泥 √ 3商砼报*方审核认可 √ 4沙石报*方审核认可 √ 5砖报*方审核认可 √ 6内墙乳胶漆多乐士、华润、立邦、三棵树、都芳、嘉宝莉等*方认可的品牌 √ 7石膏板报*方审核认可 √ 8防水材料科顺、东方雨虹、大禹、凯伦、北新、三星等*方认可的品牌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清单编制要求实施 9保温材料 报*方审核认可 √施工工艺严格按照图纸和清单编制要求实施 10门窗 报*方审核认可 √ 注:以上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应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单,表中材料品牌及供货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调整,*方须向*方书面申请且*方同意后方可采用。*限*购指*方确定品牌、型号、定价。其中:型材:隔热断桥铝,推拉门、推拉窗使用85系列,平开窗、固定窗使用55系列,上弦窗采用55系列,平开门采用55系列(因各厂家型材系列名称不同,如与本通知单系列名称不同需*方确认),品牌:三星、阳光、铭帝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且经*方认可;玻璃:台玻、南玻、耀皮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透光LOW-E+透明钢化中空玻璃,厚度依据施工图和清单描述,双银、单银、三银根据清单描述,原厂原片,且经*方认可;栏杆玻璃:台玻、南玻、耀皮等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白玻璃,原厂原片,且经*方认可;按照*方打样标准施工。 | ||||||||||||||
表7-2: |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 |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品牌或生产厂家 | 供货方式 | |||||||||||
*供 | *限 *购 | |||||||||||||
设备部分: | ||||||||||||||
1 | 生活水系统 | 生活水箱 | 厂家定制 | √ | ||||||||||
截止阀 | 上海中际、天津溏沽、捷耐特、自贡阀门厂及同等*方认可的品牌 | √ | ||||||||||||
污水泵 | 熊猫、东方、安得利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生活水泵 | √ | |||||||||||||
5 | 户内控制箱 | 户内开关箱 | ABB、施耐德、西门子、罗格朗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等电位箱 | √ | |||||||||||||
6 | 现场控制箱 | 动力箱 | 上海华通、苏州万龙、上海人民电器、常熟、长征等*方认可的品牌 | √ | ||||||||||
照明箱 | √ | |||||||||||||
切换箱 | √ | |||||||||||||
材料部分: | ||||||||||||||
1 | 给排水、穿线管、线盒 | PPR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UPVC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JDG管 | 友发、正大、永越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2 | 金属给水管和管件 | 管件、管材 | 华歧、友发、正大、永越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3 | 波纹管 | 康泰、川路、天原、联塑、顾地、宏信及同等质量品牌 | √ | |||||||||||
4 | 电线 | 特变、鑫电、新蓉、明超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5 | 电缆 | √ | ||||||||||||
6 | 控制电缆 | KVV | 特变、鑫电、新蓉、明超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8 | 开关、插座面板 | 国标 | 公牛、龙胜、鸿雁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9 | 桥架、金属线槽 | 国标 | 科友、鑫佰尔、璜达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11 | 照明灯 | 应急灯、日光灯、顶灯 | 西顿、欧普、雷士、三雄极光、星派克及*方认可的品牌 | √ | ||||||||||
路灯、庭院灯 | √ | |||||||||||||
注:以上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应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单,表中材料品牌及供货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调整,*方须向*方书面申请且*方同意后方可采用。*限*购指*方确定品牌、型号、定价。 | ||||||||||||||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八、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特此补遗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蓉港置地QBJP2022-3(251)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
一、关于调整综合单价的疑问(1)招标文件P245第10.4条 变更估价“(7)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处理原则:在评标中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项目,或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项目(按招标时约定的比例评价标准),若该项工程量增加时,增加部分的单价由发包人或审计部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的要求和 2020 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等进行重新组价,其组价方式按照10.4.1 变更的估价原则按第(3)条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P250第12.3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 以上两种调整综合单价方式是否矛盾?
答复:以“招标文件P250第12.3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为准。
二、关于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的疑问(1)招标文件P256第14条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项目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分三步程序进行审核,第一步交由发包人成本管理部进行初审,第二步交由发包人进行内审,第三步交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外审,承包人同意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如何确定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完毕的时间?
答复:招标文件P137第14.2条竣工结算审核已约定(请按专用条款执行)。
三、经现场踏勘,场地内已在进行土方、降水及支护作业,投标文件中施工部署、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是否不考虑此项内容。
答复: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和边坡支护本身须和主体工程协调进行,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自行综合考虑。
四、项目西北侧为二类住宅用地,现尚未开发,能否设置办公及生活区等临设设施。
答复:可以设置。
五、结构设计说明中,9.3.6条柱、墙钢筋根据直径大小的连接方式作出要求,但无梁钢筋根据直径的具体连接方式。
答复:梁:直径≤16mm时采用绑扎搭接;直径≥18mm时采用焊接连接;直径≥25mm时采用机械连接。
六、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9月1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09月05日”,工期进度计划暂定开工时间是否依旧按9月1日。
答复:工期进度计划暂定开工时间以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七、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疑问(1)招标文件P255第14.2条“以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等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照招标清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2)工程量清单中铝合金门窗工程的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工程量按门窗精洞口尺寸乘以0.94系数计算” 项目特征描述的计算方式是否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矛盾?
答复:铝合金门窗工程计算规则以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八、贵司提供清单说明中“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9.合同约定的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 (5)用面积计算的措施费,正负零以上按预测绘面积计算,正负零以下按定额标准计算。”请明确用面积计算的措施费除马凳铁、垫铁、扦探外的其他清单项目?
答复:请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执行。
九、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33条:电线、电缆材料为*供,与招标文件附件7中的表7-2《*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BV线为*限*购,NHYJV、YJV等为*供,KVV为*限*购,条款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若为部分*供请明确*供的具体规格型号。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招标控制价》中第207条‘电气配线 BV-35mm2’如果电线材料为*供的话控制价偏高,请明确此项电线是否为投标人采购?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一、《招标控制价》中第208条‘电气配线 BVR-1x6mm2’如果电线材料为*供的话控制价偏高,请明确此项电线是否为投标人采购?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二、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若这两项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建议招标人将这两项设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价格填写。如放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几乎不可能保证组出来的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总价措施费计算基础、规费计算基础等完全一致。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十三、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与第一条报价须知中第24条中:‘土(石)方工程涉及的调配、运输方案、措施费等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并计入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中,投标人需按*方要求将土(石)方在整个工程范围内进行综合调配,该费用自行考虑计入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中’,描述不符,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十四、清单总说明中第二条其他填表须知中第4条中:‘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调整。’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并未给出指定费率,只给出指定数字,请提供指定的费率。 《专用合同条款》中21.6.2条‘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 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与《招标控制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合计为0,结合以上两项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时不填报总承包服务费,但结算时按专业工程结算价位基数的1%计取?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总承包服务费按0元填写,请详见补遗文件。
十五、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墙柱面工程中玻化墙砖项目,在那个部位。
答复: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墙柱面工程中玻化墙砖为标准层公区墙面。
十六、栏杆工程中生活阳台清单名称铁艺栏杆,图纸中显示为玻璃栏板。以哪个为准?栏杆工程可否明确各栏杆的位置?
答复:生活阳台铁艺栏杆详通用节点详图DT01-23号图,各栏杆位置招标图详图中有明确。
十七、外墙无机涂料,为何有的楼栋有清单项,有的楼栋没有。
答复:外墙无机涂料为一层架空区域(棚七),有的楼栋没有一层架空区域。
十八、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示所示,该项目为商品住宅项目,非地标性建筑,设置企业综合实力获得国优/鲁班奖项加分,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此申请取消此加分内容。
答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本项目为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及技术指标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按投标文件执行。
十九、P251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款支付,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请明确具体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比例。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经现场踏勘,场地内已在进行土方、降水及支护作业,投标文件中总工期1095天是否包括此项内容。
答复:包含。
二十一、无地勘报告和基坑支护图,请提供?
答复:相关资料已补充上传,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二、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此处是否应为各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三、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二、工程范围(二)安装工程1.3电线、电缆材料为*供;”与贵司提供附件 7: *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电线为*限*购”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四、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48.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是否指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的价格与控制价一致?投标人单价无法做到与控制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完全一致,建议贵司把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设置为暂估价,重新提供CJZ。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二十五、贵司提供招标清单说明中“四、投标报价说明(二)填表须知4.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与招标清单CJZ中设定为固定金额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川建发【2021】3号文规定,以CJZ中设定固定金额为准?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六、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 (略) / (略) 信息价或发包人核定价)”,贵司提供的招标清单CJZ中商品混凝土C40及以上规格的材料价并未采用成都/新都的商品混凝土C40及以上规格的价格,请明确可调价材料的单价?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二十七、关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疑问 (1)招标文件P39第三章评标办法2.1.4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十二)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为空白;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如何填报?
答复:本工程无材料(设备)暂估价。
二十八、关于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的疑问(1)招标文件P1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条招标控制价: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2)招标文件P39第三章评标办法2.1.4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十)招标文件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应如何填报?
答复:按0元填写。
二十九、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疑问 (1)招标文件P237第6.1.6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川建发﹝2017﹞5 号文及川建造价发〔2019〕180 号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承包人进场后 30 日内支付基本费 5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 (略) 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 (略) 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余费用在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后根据得分按以下方式进行核定支付:” (2)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四)2020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五)2020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执行; 川建发﹝2017﹞5 号文及川建造价发〔2019〕180 号文是与2015 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的,是否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矛盾?
答复:不矛盾,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三十、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请明确调价材料的算术平均价是否为各规格型号完全相同的材料的价格平均值?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一、贵司提供招标文件P248页11.1条第3种方式第4点“(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青白江区场信息价 2023 年第 6 期的算术平均价作对比,当平均价超过基准价(钢材>±3%,水泥、商品砼、砂石、砖、干混砂浆>±5%)以外的材料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因各阶段施工的材料需求不同,建议修改算术平均价为加权平均价,对双方比较公平,风险均摊。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内未包含地勘报告及基坑支护施工图纸,能否提供?
答复:相关资料已补充上传,请详见补遗文件。
三十三、招标范围内的保温一项是否是仅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包含屋面保温及楼板保温,而未包含外墙保温(无对应清单)?
答复: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三十四、合同工期1095天是否仅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答复:合同工期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十五、本次招标范围为1#-6#楼、14#-21#楼及对应地下室,地下室仅一层,底板顶标高467.95m;而7#-13#楼对应地下室为二层地下室,底板顶标高464.45m;交接部分的施工措施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交接部分的施工措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综合考虑。
三十六、本项目付款方式约定的为“转账或承兑”,能否明确承兑的形式、期限及比例?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因本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期间影响因素较多,能否调整为“人工单价发生 (略) 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 (略) 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答复: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
三十八、(1)本项目是否分期开工施工,如分期,则约定的各节点,包括进度节点、完工和验收节点、结算是否均分期执行,开工令是否按具体开工时间分别签发?
答复:不分期。
三十九、本项目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请明确“承兑”为银行承兑还是商业承兑?贴息承担主体?
答复:承兑为银行承兑,贴息由承包人承担。
四十、专用12.4.1约定“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按已审定主体支付节点不低于已完工程量的15%控制民工工资总额并转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承包方每月按实上报民工工资支付金额,发包方按承包方上报民工工资支付金额转入承包方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方每次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已支付给承包方的民工工资”,为避免歧义,请务必答疑明确15%民工工资是每月支付?还是随节点一并支付?
答复: (略) 相关文件执行。
四十一、专用5.1.1约定“本工程力争创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成功的发包人将另行给与承包人奖励,标准为?元/项”,请明确具体标准。
答复:请按0元填写。
四十二、专用合同条款12.4.4中对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约定低于法定标准,请发包人增加条款“若发包人在宽限期后30日历天仍未向承包人支付款项,则承包人有权停工。”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三、本次投标时总承包服务费是否不报价,结算时以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答复:总承包服务费按0元填写,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四、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分部清单“* 挖土、石方”项目特征描述中包括“.基础钎探、探坑探槽、办理爆破相关手续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建筑与装饰工程】总价措施中“马凳铁、 垫铁扦探等措施钢筋”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中6.(3)条款“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 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这三者钎探用钢筋、措施钢筋否指矛盾、冲突?请明确标准。
答复:不冲突,钎探用钢筋在土石方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五、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第6条款:合同约定的含税包干计价费用(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第(1)~(3)条款:“6、合同约定的含税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 (1)、塔吊进出场、土石方、基础及安拆费:40000 元/台包,支撑附着每增加一道,增加 3000 元/道.按批准的方案或签证计算;施工电梯进出场费、土石方、基础、安拆费按 30000 元/台包。 塔基、电梯基础如根据*方要求需要拆除的,拆除价格按*方核定的价执行,未按*方批准方案实施造成拆除的*方承担费用。(2)、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按 13 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 (3)、 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按 4 元/m2(按建筑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第49条款第(1)~(3)条款:“49.合同约定的包干计价费用 (该部分不按定额计价)(1)塔吊进出场、土石方、基础及安拆费按36592.17元/台综合单价包干,支撑附着每增加一道按2744.41元/道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方案或签证计算;施工电梯进出场费、土石方、基础、安拆费按27444.13 元/台包综合单价包干。 塔基、电梯基础如根据*方要求需要拆除的,拆除价格按*方核定的价执行,未按*方批准方案实施造成拆除的*方承担费用。 (2)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综合单价按11.89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3)马凳铁、 垫铁 扦探用钢筋等综合单价按3.66 元/m2(按测绘面积)的标准支付,方案经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所涉及的金额数量完全不一致。且投标清单中也有相应的清单子项,请问该投标清单按照招标文件包干价、清单总说明包干价,还是按照清单根据相关规范自行组价?请明确标准。
答复:按招标人给定的综合单价报价,招标文件为含税价,清单中为不含税的综合单价。
四十六、地下室【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目9“* 冠梁C30”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69.75元/m3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四十七、【建筑与装饰工程】所有金属结构工程清单“镀锌钢丝网加固”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9中6.(2)条款“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与相接处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的项目,价格不按定额执行发生时按 13 元/m2(按钢丝网面积)计算,采用镀锌钢丝网。”清单与专业合同条款中“镀锌钢丝网加固”是否发生冲突?请明确。
答复:不冲突,请按招标人给定的综合单价报价,招标文件为含税价,清单中为不含税的综合单价。
四十八、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4条款和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中“人工费调整: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施工单位综合考虑”违背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条款。本项目工程工期长达3年之久,人工费涨幅较大,人工费应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
答复:施工过程中人工费不调整,施工单位综合考虑。
四十九、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6.(1)条款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1)条款“材料价差调整范围:钢材、商品砼(仅限于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水泥、砂石、砖、干混砂浆;”与(3条款)“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中“(仅限于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和“其中:钢材、商品砼调价周期为主体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欠妥,建议取消该范围。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46.(2)条款与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48.(2)“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参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 (略) 市场信息价(不含税)为调整基准价;”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与招标文件P248第4.(3)“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按照允许调价材料主要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参照标准“《 (略) 工程造价信息》”和“《 (略) 工程造价信息》”,是否应该统一为“《 (略) 工程造价信息》”;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即2023年08月07日,材料基准价应该是信息价2023年第7期,与信息价2023年6期不一致,且“.....使用工期段内《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 (略) 场信息价2023年第6期....”中描述为确定的“2023年第6期”是否欠妥?使用工期段应该是一个实际的实施期。请明确?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五十一、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P250第12.3.1条款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得调整中标清单综合单价。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于达到进度款支付条件后 7 日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质量认证资料。承包人所报工程量及现场签证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共同审定;本合同工程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的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两个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和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是否后面应该修改为“.....本工程工程量计算以发、承包双方共同审核的竣工图为依据”?请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二、弱电、消防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中“户内智能信息箱”项目特征:“1、名称:户内智能信息箱;2、包括供应及安装箱体底盒及箱盒及箱盖(含箱内屏蔽板、箱体门锁)及接地、预留楼宇自控通讯接口、智能照明模块安装位置;3、其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应设计、技术、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预留预埋只是预埋箱体,预留楼宇自控通讯接口是否有误?
答复:箱体预埋是预埋,但是预留接口是指若涉及该系统,箱体需考虑该模块的位置,若不存在,则不考虑。
五十三、在*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电线为*限*供、控制电缆为*供。招标清单总说明33条又说电线、电缆材料为*供。请明确所有电线电缆是否均为*供?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五十四、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1~P252中涉及的支付方式:转账或承兑,请明确承兑的期限和承兑为银行承兑还是商业承兑?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2“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按已审定主体支付节点不低于已完工程量的 15 % .....”中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节点 (略) 人民政府第168号《 (略) 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文件相违背,请予明确?
答复: (略) 相关文件执行。
五十六、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3第12.4.4.(2)“....不论合同文件作何种约定,发包人均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包括质保金)扣除或抵销承包人按本合同应付给发包人的任何款项。”指的是何款项,请明确?
答复:指发包人代垫款项,对承包人罚款,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五十七、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54~255第13.2.5中发、承包违约不对等,请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八、控制价清单项目:免拆模楼面保温隔热系统、100mmALC加气条板墙、屋面及防水工程中防水分部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过低严重偏离按照清单组价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九、控制价清单项目:木质防火门和铝合金门窗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普遍严重偏离按照清单组价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P240第7.5.2条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建议修改为“上限:合同金额的5%。”且7.5.1条款对发包人违约金没有约定,发、承包人奖罚应对等。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一、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P8第48条“土石方、边坡支护、降水不参与竞争报价”,请明确在投标清单中是否报价?。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六十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P3第14条“工程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中,不再计取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只记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合理,且容易引起误解、争议。(例如增加砼工程量而不计算砼模板;调整构件高度不计算因此增加的脚手架费和超高增加费;临时使用挖机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不合理。
答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中,总价措施费除开包干费用外,仅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开以项为单位的包干费用外,若产生合同外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计取。
六十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四(二)4条,“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CJZ及工程量清单pdf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均为给定金额。请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方式进行统一,并进行修正。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
六十四、招标文件《*限*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安装)》中电线为*限*供材料,工程量清单中清单项电气配线 BV线材的控制价均不含主材费,导致综合单价严重偏低,请核实该材料是否为*供材?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六十五、清单编制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48条: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投标时是否不组价直接按控制价单价计入?
答复:删除清单总说明中第五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第48条中:“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和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工程不参与竞争报价”,具体请详见补遗文件,该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六十六、清单编制说明 (二)填表须知第4条:本工程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时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调整。是否应改为“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报价”,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报价;
六十七、清单编制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45条(2)、(3):两条说法相矛盾,材料基准价确定是《 (略) 工程造价信息》还是《 (略) 工程造价信息》的哪一期?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六十八、合同专用条款 21.6.2: 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涉及的专业分包,由承包人对其进行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除工程量清单所列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外的其余专业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未同期施工的,不计取总承包服务(其中边坡支护和土方工程不支付服务费)。招标文件附件8中,总 (略) 政、电梯、弱电、园林分包人提供配合及服务,但这些专业分包工程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专业分包项目,承包人不应提供总承包服务。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九、招标控制价清单中,钢筋的材料价格未按照《 (略) 工程造价信息》第6期青白江区计取,请核实。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十、招标控制价清单中,余方弃置控制价为2.67元/m3,与市场价相比严重偏低,请核实。
答复:请详见补遗文件。
特此答疑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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