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变更公告
陆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变更公告
*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
2.2交货地点: (略) 嘉定区圆 (略) 上海集散中心; (略) 富奥大路与*六街交汇一汽物流毛坯库,以上地址可能随业务变更随时调整
2.3采购货物数量:
器具类型 | 塑料箱 | 需求数量 |
KLT | F3147 | 67354 |
KLT | F4147 | 44212 |
KLT | F4280 | 12604 |
KLT | F6147 | 79461 |
KLT | F6280 | 58553 |
2.4 项目周期:25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3,349,610.28元/年(12个月),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2)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3)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审批表、发票等);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塑料器具实施业绩;
6) 至少1个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7)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1.3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4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申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20时至2023年9月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 | *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 | 货物 | 2023-08-30 20:00 | 2023-09-07 20:00 | 2023-09-20 09:00 | 【我要投标】 |
*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
2.2交货地点: (略) 嘉定区圆 (略) 上海集散中心; (略) 富奥大路与*六街交汇一汽物流毛坯库,以上地址可能随业务变更随时调整
2.3采购货物数量:
器具类型 | 塑料箱 | 需求数量 |
KLT | F3147 | 67354 |
KLT | F4147 | 44212 |
KLT | F4280 | 12604 |
KLT | F6147 | 79461 |
KLT | F6280 | 58553 |
2.4 项目周期:25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3,349,610.28元/年(12个月),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2)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3)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审批表、发票等);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塑料器具实施业绩;
6) 至少1个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7)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1.3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4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申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20时至2023年9月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 | *顺公司-大众循环器具租赁业务(标段2) | 货物 | 2023-08-30 20:00 | 2023-09-07 20:00 | 2023-09-20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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