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需进行设计方案调整,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要求,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略) 投资建设的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于2021年7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方案调整已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已办理网签客户)意见,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审议。调整前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3.39%,绿地率40.00%,总建筑面积*.69㎡(计容面积*.50㎡);调整后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3.41%,绿地率40.00%,总建筑面积*.24㎡(计容面积*.50㎡),其他调整内容如下: 1.在建筑规划设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平面调整多层建筑轮廓,平面优化楼梯尺寸和加大楼梯间窗户尺寸,调整后增加采光度和居住舒适感。 2. (略) 政交通情况下,调整南侧规三路车行出入口,相邻地面临时停车区域同时调整。调整后提升了车行出入口的空间,满足智能化道闸设置,便于小区管理。 3.在满足绿地率要求下,8#楼北侧地面非机动车调整至规二路出入口处,此处增设集中儿童活动场地。调整后增加小区儿童娱乐设施配套,使人车分流及业主出行便利。 4.地下室调整设备用房,从1#和5#楼下调整至4#和7#之间,相应的车位进行调整。调整后满足首期交付要求,保障首期业主使用功能。 7个工作日(2023年8月9日至8月17日) 方案调整后整体效果图\/1张,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图\/1张,方案调整前后总平面布局对比图\/1张;(网络资源有限,需更详细了解本规划,请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查阅) 附件: 1.方案调整后整体效果图 2.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图 3.方案调整前后总平面布局对比图 (注:获取附件 链接:https:\/\/http://**\/s\/1c6u8Mz_bJtOfWtUrszefbg?pwd=ma9w 提取码:ma9w) 1.地址: (略)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体育场(邮编:*);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898-*; 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需进行设计方案调整,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要求,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略) 投资建设的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龙光国际社区项目A06地块,于2021年7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方案调整已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已办理网签客户)意见,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审议。调整前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3.39%,绿地率40.00%,总建筑面积*.69㎡(计容面积*.50㎡);调整后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3.41%,绿地率40.00%,总建筑面积*.24㎡(计容面积*.50㎡),其他调整内容如下: 1.在建筑规划设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平面调整多层建筑轮廓,平面优化楼梯尺寸和加大楼梯间窗户尺寸,调整后增加采光度和居住舒适感。 2. (略) 政交通情况下,调整南侧规三路车行出入口,相邻地面临时停车区域同时调整。调整后提升了车行出入口的空间,满足智能化道闸设置,便于小区管理。 3.在满足绿地率要求下,8#楼北侧地面非机动车调整至规二路出入口处,此处增设集中儿童活动场地。调整后增加小区儿童娱乐设施配套,使人车分流及业主出行便利。 4.地下室调整设备用房,从1#和5#楼下调整至4#和7#之间,相应的车位进行调整。调整后满足首期交付要求,保障首期业主使用功能。 7个工作日(2023年8月9日至8月17日) 方案调整后整体效果图\/1张,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图\/1张,方案调整前后总平面布局对比图\/1张;(网络资源有限,需更详细了解本规划,请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查阅) 附件: 1.方案调整后整体效果图 2.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图 3.方案调整前后总平面布局对比图 (注:获取附件 链接:https:\/\/http://**\/s\/1c6u8Mz_bJtOfWtUrszefbg?pwd=ma9w 提取码:ma9w) 1.地址: (略)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体育场(邮编:*);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898-*; 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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