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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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5-04A-2023-D-E123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00:00,更正为:2023-09-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00:00,更正为:2023-09-18 09:0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附表二:4K手持式摄像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五十六)4K手持式摄像机

1、具备≥1英寸或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支持≥3840*2160;

▲2、≥F13灵敏度、63dB信噪比;

3、具备X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 HD422/HD420及DVCAM格式或具备XF-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4 AVC/H.264. H264/HEVC格式

4、支持≥4K QFHD 60p/50p 10bit 4:2:2录制;

▲5、具备12G/3G/HD/SD-SDI、HDMI输出接口;

6、支持HLG/BT.2020或HLG/ BT2100;

7、支持S-Log3;

8、支持4K/HD同时录制到同一张卡上,同时录制的HD格式支持MPEG HD422 50Mbps;

▲9、镜头聚焦/变焦/光圈三环具有刻度和物理止点;

10、采用专业SxS储存卡或P2卡存储卡或SD存储卡记录,具有2个SxS或P2或SD卡槽;

▲11、通过适配器可采用记忆棒/SD/XQD卡进行记录;

12、具备多片段连续记录、间隔拍摄、逐帧拍摄功能;

13、具备最长28秒预记录功能(4K/HD);

14、具备人脸检测面部聚焦功能,可以注册锁定人脸,可以选择“仅人脸”模式仅对画面中的人脸做自动聚焦;

15、具备可调ND滤镜功能,且可设为自动模式;

16、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或其他接口;

17、可通过智能手机进行远程操控和视频浏览;

18、具备Gen-Lock锁相及时码接口;

19、NFC近场通信功能;

20、QoS高质量流媒体传输;

21、具备两个USB口可同时连接两张4G网卡进行无线传输;

22、高清模式下具备2倍画质无损的数字放大功能;

▲23、4K手持式摄像机:(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现变更为:

(五十六)4K手持式摄像机

1、具备≥1英寸或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支持≥3840*2160;

▲2、≥F13灵敏度、63dB信噪比;

3、具备X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 HD422/HD420及DVCAM格式,或具备XF-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4 AVC/H.264. H264/HEVC格式,或AVC-LongG

4、支持≥4K QFHD 60p/50p 10bit 4:2:2录制;

5、具备12G/3G/HD/SD-SDI、HDMI输出接口;

6、支持HLG/BT.2020或HLG/ BT2100;

7、支持S-Log3或AVC-LongG或Canon-Log3;

8、支持4K/HD同时录制到同一张卡上,同时录制的HD格式支持MPEG HD422 50Mbps;

▲9、镜头聚焦/变焦/光圈三环具有刻度和物理止点;

10、采用专业SxS储存卡或P2卡存储卡或SD存储卡记录,具有2个SxS或P2或SD卡槽;

▲11、通过适配器可采用记忆棒/SD/XQD卡进行记录;

12、具备多片段连续记录、间隔拍摄、逐帧拍摄功能;

13、具备最长28秒预记录功能(4K/HD);

14、具备人脸检测面部聚焦功能,可以注册锁定人脸,可以选择“仅人脸”模式仅对画面中的人脸做自动聚焦;

15、具备可调ND滤镜功能式;

16、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或其他接口;

17、可通过智能手机进行远程操控和视频浏览;

18、具备Gen-Lock锁相及时码接口;

19、NFC近场通信功能;

20、高质量流媒体传输;

21、具备两个USB口可同时连接两张4G网卡进行无线传输;

22、高清模式下具备2倍画质无损的数字放大功能;

▲23、4K手持式摄像机:(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4.0分

技术部分56.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6.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6分,每负偏离一个扣2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6分。 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重要技术条款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带“▲”重要技术条款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满足。

非“▲”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8.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注非“▲”的技术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8分,每负偏离一个扣0.5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8分。

培训方案 (7.0分)

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方案提供的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以及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详尽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以及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结构合理的,得7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基本全面的,得4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但不够全面和具体的,得2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以及培训方案描述不全面和不具体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核心设备(手持式4K摄像机)技术评价 (15.0分)

手持式4K摄像机相应情况:1、具备≥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得3分;2、具备MPEG HD422/HD420或DVCAM格式,得3分;3、采用专业SxS储存卡记录,得3分;4、具备无级可调ND功能,1/4-1/128ND线性可调,且可设为自动模式,得3分;5、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得3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关技术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商务部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8.0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及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提供售后服务便捷,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更高,有助于减少用户售后服务风险的各种方案,得8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可行,提供售后服务基本便捷,得3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的,提供售后服务便捷性不足,缺少售后服务团队或设备的证明材料,得1分; (4)无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业绩 (3.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设备(合同包含摄像机或航拍无人机或相机或直播推流编码器)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标的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变更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6.0分

技术部分54.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4.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4分,每负偏离一个扣2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4分。 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重要技术条款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带“▲”重要技术条款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满足。

培训方案 (10.0分)

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方案提供的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以及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详尽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以及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结构合理的,得10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基本全面的,得5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但不够全面和具体的,得2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不满足、不全面和不具体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承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成品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非常完整、清晰明确、设计合理、可行性高,得10分;②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基本符合要求、基本清晰、设计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得5分;③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理解较差,缺乏可行性,得2分; ④未提供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的,得0分。

验收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安装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检验、验收承诺、验收流程、验收方案、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方面)进行评审:①测试、检验、验收方案全面完善,非常具体、详细,科学有效、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得10分; ②测试、检验、验收方案较为完善、较具体、较详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得5分; ③测试、检验、验收方案基本完整,但缺乏可行性及针对性,得1分; ④未提供安装验收方案的,得0分。

供货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框架、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实施方案能完全指导安装且科学合理,方案详细、完善、针对性强,得10分; ②实施方案较详细、完善、有针对性,得5分; ③实施方案基本完整,但缺乏针对性,得2分; ④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得0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保障服务、设备包装及设备交付服务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保障服务、设备包装及设备交付服务是否提交详细完整的服务措施情况、服务体系完善性,综合评分:①技术保障服务能力强,设备包装服务好,设备交付体系完善,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②技术保障服务能力好,设备包装服务基本满足,设备交付体系完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③技术保障服务能力、设备包装服务以及设备交付服务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 2 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 (3.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设备(合同包含摄像机或航拍无人机或相机或直播推流编码器)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标的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现变更为: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

1%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响应供应商留意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然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媒体中心

地 址: (略) 区宝马路广播电视中心首层

联系方式:0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银艳、严景云、饶怀、卢洁敏

电 话:*

(略)

2023年08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5-04A-2023-D-E123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00:00,更正为:2023-09-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00:00,更正为:2023-09-18 09:0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附表二:4K手持式摄像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五十六)4K手持式摄像机

1、具备≥1英寸或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支持≥3840*2160;

▲2、≥F13灵敏度、63dB信噪比;

3、具备X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 HD422/HD420及DVCAM格式或具备XF-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4 AVC/H.264. H264/HEVC格式

4、支持≥4K QFHD 60p/50p 10bit 4:2:2录制;

▲5、具备12G/3G/HD/SD-SDI、HDMI输出接口;

6、支持HLG/BT.2020或HLG/ BT2100;

7、支持S-Log3;

8、支持4K/HD同时录制到同一张卡上,同时录制的HD格式支持MPEG HD422 50Mbps;

▲9、镜头聚焦/变焦/光圈三环具有刻度和物理止点;

10、采用专业SxS储存卡或P2卡存储卡或SD存储卡记录,具有2个SxS或P2或SD卡槽;

▲11、通过适配器可采用记忆棒/SD/XQD卡进行记录;

12、具备多片段连续记录、间隔拍摄、逐帧拍摄功能;

13、具备最长28秒预记录功能(4K/HD);

14、具备人脸检测面部聚焦功能,可以注册锁定人脸,可以选择“仅人脸”模式仅对画面中的人脸做自动聚焦;

15、具备可调ND滤镜功能,且可设为自动模式;

16、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或其他接口;

17、可通过智能手机进行远程操控和视频浏览;

18、具备Gen-Lock锁相及时码接口;

19、NFC近场通信功能;

20、QoS高质量流媒体传输;

21、具备两个USB口可同时连接两张4G网卡进行无线传输;

22、高清模式下具备2倍画质无损的数字放大功能;

▲23、4K手持式摄像机:(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现变更为:

(五十六)4K手持式摄像机

1、具备≥1英寸或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支持≥3840*2160;

▲2、≥F13灵敏度、63dB信噪比;

3、具备X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 HD422/HD420及DVCAM格式,或具备XF-AVC Intra/Long GOP具备MPEG-4 AVC/H.264. H264/HEVC格式,或AVC-LongG

4、支持≥4K QFHD 60p/50p 10bit 4:2:2录制;

5、具备12G/3G/HD/SD-SDI、HDMI输出接口;

6、支持HLG/BT.2020或HLG/ BT2100;

7、支持S-Log3或AVC-LongG或Canon-Log3;

8、支持4K/HD同时录制到同一张卡上,同时录制的HD格式支持MPEG HD422 50Mbps;

▲9、镜头聚焦/变焦/光圈三环具有刻度和物理止点;

10、采用专业SxS储存卡或P2卡存储卡或SD存储卡记录,具有2个SxS或P2或SD卡槽;

▲11、通过适配器可采用记忆棒/SD/XQD卡进行记录;

12、具备多片段连续记录、间隔拍摄、逐帧拍摄功能;

13、具备最长28秒预记录功能(4K/HD);

14、具备人脸检测面部聚焦功能,可以注册锁定人脸,可以选择“仅人脸”模式仅对画面中的人脸做自动聚焦;

15、具备可调ND滤镜功能式;

16、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或其他接口;

17、可通过智能手机进行远程操控和视频浏览;

18、具备Gen-Lock锁相及时码接口;

19、NFC近场通信功能;

20、高质量流媒体传输;

21、具备两个USB口可同时连接两张4G网卡进行无线传输;

22、高清模式下具备2倍画质无损的数字放大功能;

▲23、4K手持式摄像机:(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4.0分

技术部分56.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6.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6分,每负偏离一个扣2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6分。 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重要技术条款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带“▲”重要技术条款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满足。

非“▲”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8.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注非“▲”的技术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8分,每负偏离一个扣0.5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8分。

培训方案 (7.0分)

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方案提供的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以及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详尽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以及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结构合理的,得7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基本全面的,得4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但不够全面和具体的,得2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以及培训方案描述不全面和不具体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核心设备(手持式4K摄像机)技术评价 (15.0分)

手持式4K摄像机相应情况:1、具备≥3片1/2英寸CMOS成像器,得3分;2、具备MPEG HD422/HD420或DVCAM格式,得3分;3、采用专业SxS储存卡记录,得3分;4、具备无级可调ND功能,1/4-1/128ND线性可调,且可设为自动模式,得3分;5、具备两个MI热靴,MI热靴可实现机身与音频接收器的视频传输和供电,得3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关技术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家盖章彩页资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产品说明资料亦应能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的指标参数。上述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视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

商务部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8.0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及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提供售后服务便捷,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更高,有助于减少用户售后服务风险的各种方案,得8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可行,提供售后服务基本便捷,得3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的,提供售后服务便捷性不足,缺少售后服务团队或设备的证明材料,得1分; (4)无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业绩 (3.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设备(合同包含摄像机或航拍无人机或相机或直播推流编码器)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标的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变更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6.0分

技术部分54.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14.0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得14分,每负偏离一个扣2分,本项最低分值为0分,最高分值为14分。 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重要技术条款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带“▲”重要技术条款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满足。

培训方案 (10.0分)

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方案提供的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以及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详尽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以及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结构合理的,得10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基本全面的,得5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基本满足、但不够全面和具体的,得2分;提供的技术对接和委派的技术工程师现场面授的形式技术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培训方案不满足、不全面和不具体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承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成品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非常完整、清晰明确、设计合理、可行性高,得10分;②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基本符合要求、基本清晰、设计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得5分;③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关键技术点理解较差,缺乏可行性,得2分; ④未提供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的,得0分。

验收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安装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检验、验收承诺、验收流程、验收方案、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方面)进行评审:①测试、检验、验收方案全面完善,非常具体、详细,科学有效、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得10分; ②测试、检验、验收方案较为完善、较具体、较详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得5分; ③测试、检验、验收方案基本完整,但缺乏可行性及针对性,得1分; ④未提供安装验收方案的,得0分。

供货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框架、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实施方案能完全指导安装且科学合理,方案详细、完善、针对性强,得10分; ②实施方案较详细、完善、有针对性,得5分; ③实施方案基本完整,但缺乏针对性,得2分; ④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得0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保障服务、设备包装及设备交付服务方案 (10.0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保障服务、设备包装及设备交付服务是否提交详细完整的服务措施情况、服务体系完善性,综合评分:①技术保障服务能力强,设备包装服务好,设备交付体系完善,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②技术保障服务能力好,设备包装服务基本满足,设备交付体系完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③技术保障服务能力、设备包装服务以及设备交付服务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 2 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 (3.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设备(合同包含摄像机或航拍无人机或相机或直播推流编码器)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标的内容、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 (略) 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现变更为: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

1%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响应供应商留意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然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媒体中心

地 址: (略) 区宝马路广播电视中心首层

联系方式:0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银艳、严景云、饶怀、卢洁敏

电 话:*

(略)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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