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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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8-18 至 2023-08-25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撰写人: 王麒翔
(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4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及相关审查要求更正为:001包重症医学仿真教学系统中笔记本电脑(教师机)、平板电脑(学生机)、电视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9月18日9点30分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1日 16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兼中。但不能只对包中个别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利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靖、王麒翔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8-18 至 2023-08-25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撰写人: 王麒翔
(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4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临床技能综合实验室及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及相关审查要求更正为:001包重症医学仿真教学系统中笔记本电脑(教师机)、平板电脑(学生机)、电视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9月18日9点30分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1日 16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兼中。但不能只对包中个别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利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靖、王麒翔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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