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答疑/变更/终止公告
光伏发电项目-答疑/变更/终止公告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22FW*-1G
项目编号:GKJ*/SITEN-ZB-*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光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10: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不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三)支付方式 3.其他方式:“本合同为开口合同。项目建设阶段期间所有投资由*方承担。项目投入运营后, (略) 电价,按照合同约定的电价优惠系数,定期向*方支付电费,支付周期为25年,每月支付一次。”修改为:“本合同为开口合同。项目建设阶段期间所有投资由*方承担。项目投入运营后, (略) 工业分时电价,按照合同约定的优惠电价的百分比,定期向*方支付电费,支付周期为25年,每月支付一次。”;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原: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四、八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因*方未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或挪用项目资金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应当退还*方已付款项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5%向*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应当退还*方已付款的15%。
3.如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但对本合同继续履行及合同目标实现未产生严重影响的,*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二)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应向*方支付每日0.3‰的违约金。
(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修改为: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四、八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因*方未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或挪用项目资金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应当向*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应当拆除已安装设备;
3.如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但对本合同继续履行及合同目标实现未产生严重影响的,*方应当向*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二)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应向*方支付应支付电费的每日0.3‰违约金。
(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电费的违约责任(免收电费日期直至完成服务工作内容为止)。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路288号
联系方式:朱湘韻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周健,叶海波 021-*-1014,1046 *@*iticotr.com,*@*iticotr.com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22FW*-1G
项目编号:GKJ*/SITEN-ZB-*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光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10: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不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三)支付方式 3.其他方式:“本合同为开口合同。项目建设阶段期间所有投资由*方承担。项目投入运营后, (略) 电价,按照合同约定的电价优惠系数,定期向*方支付电费,支付周期为25年,每月支付一次。”修改为:“本合同为开口合同。项目建设阶段期间所有投资由*方承担。项目投入运营后, (略) 工业分时电价,按照合同约定的优惠电价的百分比,定期向*方支付电费,支付周期为25年,每月支付一次。”;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原: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四、八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因*方未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或挪用项目资金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应当退还*方已付款项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5%向*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应当退还*方已付款的15%。
3.如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但对本合同继续履行及合同目标实现未产生严重影响的,*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二)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应向*方支付每日0.3‰的违约金。
(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修改为: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四、八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因*方未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或挪用项目资金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应当向*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完成,*方应当拆除已安装设备;
3.如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但对本合同继续履行及合同目标实现未产生严重影响的,*方应当向*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二)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应向*方支付应支付电费的每日0.3‰违约金。
(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电费的违约责任(免收电费日期直至完成服务工作内容为止)。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路288号
联系方式:朱湘韻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周健,叶海波 021-*-1014,1046 *@*iticotr.com,*@*itico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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