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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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3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现更正为“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2、供应商需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现更正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内容四: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现更正为“七、其他补充事宜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内容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更正为:(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58-* *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 (略) 颍泉区颍上北路78号”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泉区颍上北路 78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科长

电 话:0558-*

五、附件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3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现更正为“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2、供应商需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现更正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内容四: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现更正为“七、其他补充事宜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内容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更正为:(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58-* *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 (略) 颍泉区颍上北路78号”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泉区颍上北路 78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科长

电 话:055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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