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韩示范区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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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韩示范区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ZHCG[2023]10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2023-2025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2合同合同法民法典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盛精诚

电 话:*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ZHCG[2023]10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2023-2025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2合同合同法民法典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盛精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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