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答疑澄清一
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答疑澄清一
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DFAAZ01791)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1、问:关于招标文件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总包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可以修改为“签署承诺合同真实性的承诺函”?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上述问题中提及的“总包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明确证明分包业绩在总承包工程范围内,证明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问: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中“所投品牌”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品牌(不限型号)相关业绩。
3、招标文件中对于“税金”的税率描述不清晰,请明确本项目是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发票还是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
答: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标注“▲”产品是否可以删除“功率”?制冷量、制热量、IPLV值是否可以修改为“制冷量、制热量、IPLV值允许参数负偏差为5%”。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有排烟兼排风风机,请问地下室排烟兼排风风管及风阀、风口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地上排烟风机、风管及风阀、风口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范围能否明确到具体系统和位置。
答:是,系统及位置详见图纸。
6、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1、名称:排风兼排烟风机,2、风量:不低于32500m3/h、全压470Pa、功率7.5kW、转速720rpm,3、含配套控制箱、风管软接头等附件”和“1、名称:排风兼排烟风机,2、风量:不低于16000m3/h、全压400Pa、功率9kW、转速960rpm,3、含配套控制箱、风管软接头等附件”是否应为双速排风兼排烟风机,参数是否参照图纸设备表。
答:排风兼排烟风机参数参照图纸消防通风系统主要设备表(一),32500m3/h风量的风机为单速风机,16000m3/h风量为双速风机的低速档风量。
7、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全热交换器共3台,图纸上一共5台全热交换器,数量是否有遗漏。
答:一共5台,位置、数量详见图纸,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数量已更正,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最终版》。
8、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有弯头导流片,而图纸上没有,有消声器,是否应为消声器。
答:弯头导流片不是消声器,弯头导流片按图纸设计施工说明要求设置。
9、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防火阀、对开式多叶调节阀、电动调节阀、风口等与图纸数量差别很大,数量是否遗漏。
答:设备需求一览表数量已更正,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最终版》。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0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①30万元以上部分按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修改为“①30万元以上部分按合公协〔2023〕0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4%向中标人收取”。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1.投标人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类别等级达到D类I级的,得2分”修改为“1.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1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第3.2.3项验收款中“支付比例或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修改为“支付比例或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形式的,则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至审核价的100%)。
备注:(1)如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该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如质保金采用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2)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无效。”
1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10时30分”。
15、招标文件第一章开标时间及地点中“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修改为“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招标人:安徽建筑大学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9月1日
电话:0551-*,*
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DFAAZ01791)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1、问:关于招标文件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总包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可以修改为“签署承诺合同真实性的承诺函”?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上述问题中提及的“总包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明确证明分包业绩在总承包工程范围内,证明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问: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中“所投品牌”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品牌(不限型号)相关业绩。
3、招标文件中对于“税金”的税率描述不清晰,请明确本项目是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发票还是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
答: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标注“▲”产品是否可以删除“功率”?制冷量、制热量、IPLV值是否可以修改为“制冷量、制热量、IPLV值允许参数负偏差为5%”。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有排烟兼排风风机,请问地下室排烟兼排风风管及风阀、风口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地上排烟风机、风管及风阀、风口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范围能否明确到具体系统和位置。
答:是,系统及位置详见图纸。
6、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1、名称:排风兼排烟风机,2、风量:不低于32500m3/h、全压470Pa、功率7.5kW、转速720rpm,3、含配套控制箱、风管软接头等附件”和“1、名称:排风兼排烟风机,2、风量:不低于16000m3/h、全压400Pa、功率9kW、转速960rpm,3、含配套控制箱、风管软接头等附件”是否应为双速排风兼排烟风机,参数是否参照图纸设备表。
答:排风兼排烟风机参数参照图纸消防通风系统主要设备表(一),32500m3/h风量的风机为单速风机,16000m3/h风量为双速风机的低速档风量。
7、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全热交换器共3台,图纸上一共5台全热交换器,数量是否有遗漏。
答:一共5台,位置、数量详见图纸,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数量已更正,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最终版》。
8、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有弯头导流片,而图纸上没有,有消声器,是否应为消声器。
答:弯头导流片不是消声器,弯头导流片按图纸设计施工说明要求设置。
9、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防火阀、对开式多叶调节阀、电动调节阀、风口等与图纸数量差别很大,数量是否遗漏。
答:设备需求一览表数量已更正,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最终版》。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0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①30万元以上部分按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修改为“①30万元以上部分按合公协〔2023〕0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4%向中标人收取”。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1.投标人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类别等级达到D类I级的,得2分”修改为“1.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1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第3.2.3项验收款中“支付比例或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修改为“支付比例或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形式的,则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至审核价的100%)。
备注:(1)如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该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如质保金采用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2)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无效。”
1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10时30分”。
15、招标文件第一章开标时间及地点中“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修改为“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招标人:安徽建筑大学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9月1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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