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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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

采购公告—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胡立 发布时间:2023-09-01

  根据《 (略) 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校园道路整体规划,拟对南校区道路施工破坏的车位线进行补充,对东校区教学楼及学员宿舍区域的道路交通路线标识及车位进行划线。(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7979.50元,高于27979.50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30分。

  2.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 (略) 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

  相关格式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采购公告—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胡立 发布时间:2023-09-01

  根据《 (略) 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两校区道路及车位补充划线工程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校园道路整体规划,拟对南校区道路施工破坏的车位线进行补充,对东校区教学楼及学员宿舍区域的道路交通路线标识及车位进行划线。(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7979.50元,高于27979.50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30分。

  2.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 (略) 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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