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段B包二次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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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段B包二次第1号补遗书

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段B包(二次)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29条付款方式”及“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接招标人要求,现变更为:“合同设备全部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方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由*方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本补遗书内容不影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项目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收悉!。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最新补遗所作的解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国有资本 (略)

地址: (略) (略) 凤麓街道办事处双到产业园三楼301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87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信华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周虹、牛勤

联系方式:0877-*、*

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段B包(二次)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29条付款方式”及“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接招标人要求,现变更为:“合同设备全部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方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由*方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本补遗书内容不影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项目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收悉!。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最新补遗所作的解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国有资本 (略)

地址: (略) (略) 凤麓街道办事处双到产业园三楼301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87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信华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周虹、牛勤

联系方式:0877-*、*

日期: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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