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提氦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化验室分析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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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提氦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化验室分析仪招标公告

Report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20化验室分析仪所需化验室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33-11087-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20化验室分析仪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分检测仪\0-300mm ±10Pa
1.00
包1-化验室分析仪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现场服务条款及付款条件

3.1.7 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详细说明对带★ 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 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

3.1.8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分析仪器(紫外荧光定硫仪、露点仪、微量氧分析仪、卡尔费休水分分析仪、溶解氧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的厂家相关业绩,并提供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以合同交货日期为准)石化行业3家及以上的业绩清单(以上6种主要分析仪器每种仪器至少提供3家的业绩证明);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可覆盖隐去)、技术协议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分析仪器设备名称、配置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提供的业绩文件中应具备仪器实际使用方的相关信息说明或间接证明,用于评标现场评定。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卖方提供的化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相应分析项目及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分析指标详见附表1《分析项目一览表》。

3.1.10 紫外荧光定硫仪、微量氧分析仪、卡尔费休水分分析仪的业绩证明中至少有1家天然气分析的业绩证明。

3.1.11 露点仪的业绩证明中至少有1家冷镜法露点仪分析的业绩(不限于石化行业),至少有1家天然气分析的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17日 8:00至2023年9月6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08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俞晓慧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冯翔
电 话:
0574-*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俞晓慧
电 话:
0574-*
电 子 邮 件:
yuxh.*@*inopec.com
中国 (略)
2023年9月1日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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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9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20化验室分析仪所需化验室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33-11087-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20化验室分析仪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分检测仪\0-300mm ±10Pa
1.00
包1-化验室分析仪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现场服务条款及付款条件

3.1.7 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详细说明对带★ 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 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

3.1.8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分析仪器(紫外荧光定硫仪、露点仪、微量氧分析仪、卡尔费休水分分析仪、溶解氧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的厂家相关业绩,并提供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以合同交货日期为准)石化行业3家及以上的业绩清单(以上6种主要分析仪器每种仪器至少提供3家的业绩证明);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可覆盖隐去)、技术协议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分析仪器设备名称、配置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提供的业绩文件中应具备仪器实际使用方的相关信息说明或间接证明,用于评标现场评定。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卖方提供的化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相应分析项目及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分析指标详见附表1《分析项目一览表》。

3.1.10 紫外荧光定硫仪、微量氧分析仪、卡尔费休水分分析仪的业绩证明中至少有1家天然气分析的业绩证明。

3.1.11 露点仪的业绩证明中至少有1家冷镜法露点仪分析的业绩(不限于石化行业),至少有1家天然气分析的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17日 8:00至2023年9月6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08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俞晓慧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冯翔
电 话:
0574-*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俞晓慧
电 话:
0574-*
电 子 邮 件:
yuxh.*@*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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