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略) 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的招标序号为丽水利招[2023]03号的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略) 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
一、取消补充文件(一)“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76元(其中水工部分安全施工费*.33元,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4236.43元)”;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原“四、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通用安装工程 | 7.35%-8.98% | 9.189%-30.63% | 9.00% |
备注: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以上费率计取得出数后汇总到水利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后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清零后汇总到(其他项目→照明、电气系统部分)中”
现明确为“四、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通用安装工程 | / | 9.189%-30.63% | 9.00% |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略) (略)
浙江大兴建设 (略)
2023年9月1日
备案单位(盖章): (略) 水利局
备案时间:2023年9月1日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略) 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的招标序号为丽水利招[2023]03号的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略) 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
一、取消补充文件(一)“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76元(其中水工部分安全施工费*.33元,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4236.43元)”;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原“四、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通用安装工程 | 7.35%-8.98% | 9.189%-30.63% | 9.00% |
备注: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以上费率计取得出数后汇总到水利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后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清零后汇总到(其他项目→照明、电气系统部分)中”
现明确为“四、照明、电气系统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通用安装工程 | / | 9.189%-30.63% | 9.00% |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略) (略)
浙江大兴建设 (略)
2023年9月1日
备案单位(盖章): (略) 水利局
备案时间: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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