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界集中心中心卫生院消化内镜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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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界集中心中心卫生院消化内镜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更正公告

关于泗洪县界 (略) 消化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分包一澄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806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洪县界 (略) 消化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3-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面 “序号10”中原内容:“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1.5% ”更正为:“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1.5% ,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2)删除:“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九 违约条款”项的第“(七)”小项。

(3)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中原内容“报价分”投标报价 40.0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更正为“报价分”投标报价 39.0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9。”

(4)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中“企业经营业绩、信誉”部分增加“环境标志、节能产品 1.00 1.投标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 0.5 分。 2.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 0.5 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提供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5)在采购需求“六、报价及其它要求”中增加:“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对照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4.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

⑴包装具体要求

① 产品安装服务

② 范围:产品安装包括产品硬件、软件及设备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调试。

⑵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①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②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 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③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④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应不大于 5%

(以量计);

⑤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⑥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⑦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注: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 测按照 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 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的检测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

2.3 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

产品的安装规范按照规定流程逐步进行,用专用的测试工具对设备模块进行功能测试调整。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 年 09 月19日 09:00:00。

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界 (略)

地址:泗洪县界集镇镇区西大街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东门南侧第一间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江苏 (略)

2023年09月01日


关于泗洪县界 (略) 消化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分包一澄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806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洪县界 (略) 消化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3-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面 “序号10”中原内容:“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1.5% ”更正为:“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1.5% ,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2)删除:“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九 违约条款”项的第“(七)”小项。

(3)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中原内容“报价分”投标报价 40.0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更正为“报价分”投标报价 39.0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9。”

(4)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中“企业经营业绩、信誉”部分增加“环境标志、节能产品 1.00 1.投标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 0.5 分。 2.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 0.5 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提供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5)在采购需求“六、报价及其它要求”中增加:“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对照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 (略) 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4.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

⑴包装具体要求

① 产品安装服务

② 范围:产品安装包括产品硬件、软件及设备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调试。

⑵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①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②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 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③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④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应不大于 5%

(以量计);

⑤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⑥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⑦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注: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 测按照 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 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的检测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

2.3 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

产品的安装规范按照规定流程逐步进行,用专用的测试工具对设备模块进行功能测试调整。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 年 09 月19日 09:00:00。

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界 (略)

地址:泗洪县界集镇镇区西大街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东门南侧第一间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江苏 (略)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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