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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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04 至 2023-09-09
撰写单位: 博智 (略) 撰写人: 叶青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37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75页”符合性审查表中缺少投标保证金证明审查项,更正内容将“第75页”符合性审查表中增加:投标保证金审查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14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
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 20 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
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
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20.1 条。
6.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邮寄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室( (略) 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
邮编:*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 至 16:30(工作日)收件。
7.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博智 (略)
地 址: (略) 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鹤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04 至 2023-09-09
撰写单位: 博智 (略) 撰写人: 叶青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37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75页”符合性审查表中缺少投标保证金证明审查项,更正内容将“第75页”符合性审查表中增加:投标保证金审查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14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
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 20 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
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
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20.1 条。
6.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邮寄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室( (略) 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
邮编:*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 至 16:30(工作日)收件。
7.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博智 (略)
地 址: (略) 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鹤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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