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重启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重启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江西瑞芃 (略) (略) (略) 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 (略) 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 (JXRP2023-NK-G003重启)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RP2023-NK-G003重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 P33 页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二)、项目负责人(6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 人):1、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1.5 分;2、具有软件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1.5分;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E)得1.5分;4、具有互联网技术中级及以上的得1.5分。此项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超过社保年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不用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事实依据:该评分条款设置太过于倾向性;在整个项目服务过程中,总体技术负责人承担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的职责主要是对整个项目进行管理、协调和监控。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上4个证书为不合理要求,只需团队成员满足要求并各自分工即可提供服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技术负责人的能力证书范围较窄,且一个人需同时持有4个指定的能力证书才能得此项的满分,具有明显倾向性,技术负责人不应局限于这4个特定的能力认证,技术负责人应有更多不同方向的能力认证。故此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答:招标文件已进行专家论证,并不存在排他性。1、本项目的采购项需求,涉及到了网络、软件、信息安全和互联网等内容,具体如下:①网络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②软件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7页采购清单的“软件平台”;③信息安全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3页第4条“项目建设安全要求”、招标文件第53页第70条等条款;④互联网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9条“网络宽带:100M家庭宽带”;因此,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的设置,均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相适应。2、项目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需要综合应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等知识。项目经理具备的知识越丰富,越能促进对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控,越能促进、实现与业主、团队成员和请相关方的有效沟通, (略) 协调沟通方面的成本,在保证项目进度和平滑、安全、可靠实现项目目标及项目建设目的等方面对项目越有利,不是“只需团队成员满足要求并各自分工即可提供服务”的简单加减法活动。3、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是每具备一个证书可得1.5分,不需要同时持有才能得分,具备单个证书的潜在供应商均不低于3家,因此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采购内容涉及了软件定制开发、信息安全保护及系统集成等相关高技术领域,因此本项目是一项属于高技术集成项目。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均与本项目的“高技术”属性相关,也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等相适应,合规合理,不存在质疑人所说的“技术负责人的能力证书范围较窄”等情况。潜在供应商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按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2:招标文件P33 页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三)团队成员(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1、具有网络工程师的得1.5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CISO)的得1 .5分;3、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5分;4、具有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的得1.5 分;此项最多得6分,可以提供不同成员的有效证书。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超过社保年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不用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软件平台开发和软件配套采集感知设备集成,但以上团队成员要求的证书均为系统集成类和实施施工类证书,并未包含任何软件开发类技术证书,软件开发类证书如:软件设计师、软件性能测试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师、 JAVA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师程序员、高级软件工程师、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等证书均未采用,项目团队人员不应局限于这4个指定的能力认证,技术团队人员应有更多不同方向的能力认证。故此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证书指向性明显,除通信运营商类的大型通信企业之外,一般中小企业不会具有该类证书,该有线传输证书要求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故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招标文件已进行专家论证,并不存在排他性。1、本项目的采购项需求,涉及到了网络、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和通信(有线传输)等内容,具体如下:①网络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②信息安全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3页第4条“项目建设安全要求”、招标文件第53页第70条等条款;③系统集成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3页“二、软件配套采集感知设备”;④通信(有线传输)详见招标文件标文件第46页“5.项目建设数据对接要求”,以及第66页的第29条“网络宽带:100M家庭宽带”、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27条“设备线路”、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因此,加分项“团队成员”中的4个证书的设置,均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相适应,也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2、本项目是采购一整套“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软件平台, (略) 自身技术力量裁决自行开发一套软件平台或采取外购方式提供。另外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团队成员要求的证书均为系统集成类或实施施工类证书。3、加分项“团队成员(6分)”中的4个证书,是每具备一个证书可得1.5分,不需要同时持有才能得分,具备单个证书的潜在供应商均不低于3家,因此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证书不存在指向性, (略) 、设计公司、 (略) 、 (略) (略) 的从业人员均允许报考通信工程师,该证书并不是通信运营商独有的证书。潜在供应商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按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的答疑公告被称作为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答疑日期:2023年09月04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地址:南康区塔垇廉租房小区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瑞芃 (略)

地址: (略) 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14栋2楼16-20#商铺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话:0797-*

江西瑞芃 (略) (略) (略) 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 (略) 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 (JXRP2023-NK-G003重启)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RP2023-NK-G003重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康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项目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 P33 页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二)、项目负责人(6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 人):1、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1.5 分;2、具有软件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1.5分;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E)得1.5分;4、具有互联网技术中级及以上的得1.5分。此项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超过社保年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不用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事实依据:该评分条款设置太过于倾向性;在整个项目服务过程中,总体技术负责人承担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的职责主要是对整个项目进行管理、协调和监控。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上4个证书为不合理要求,只需团队成员满足要求并各自分工即可提供服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技术负责人的能力证书范围较窄,且一个人需同时持有4个指定的能力证书才能得此项的满分,具有明显倾向性,技术负责人不应局限于这4个特定的能力认证,技术负责人应有更多不同方向的能力认证。故此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答:招标文件已进行专家论证,并不存在排他性。1、本项目的采购项需求,涉及到了网络、软件、信息安全和互联网等内容,具体如下:①网络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②软件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7页采购清单的“软件平台”;③信息安全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3页第4条“项目建设安全要求”、招标文件第53页第70条等条款;④互联网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9条“网络宽带:100M家庭宽带”;因此,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的设置,均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相适应。2、项目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需要综合应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等知识。项目经理具备的知识越丰富,越能促进对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控,越能促进、实现与业主、团队成员和请相关方的有效沟通, (略) 协调沟通方面的成本,在保证项目进度和平滑、安全、可靠实现项目目标及项目建设目的等方面对项目越有利,不是“只需团队成员满足要求并各自分工即可提供服务”的简单加减法活动。3、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是每具备一个证书可得1.5分,不需要同时持有才能得分,具备单个证书的潜在供应商均不低于3家,因此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采购内容涉及了软件定制开发、信息安全保护及系统集成等相关高技术领域,因此本项目是一项属于高技术集成项目。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中的4个证书,均与本项目的“高技术”属性相关,也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等相适应,合规合理,不存在质疑人所说的“技术负责人的能力证书范围较窄”等情况。潜在供应商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按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2:招标文件P33 页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三)团队成员(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1、具有网络工程师的得1.5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CISO)的得1 .5分;3、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5分;4、具有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的得1.5 分;此项最多得6分,可以提供不同成员的有效证书。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超过社保年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不用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软件平台开发和软件配套采集感知设备集成,但以上团队成员要求的证书均为系统集成类和实施施工类证书,并未包含任何软件开发类技术证书,软件开发类证书如:软件设计师、软件性能测试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师、 JAVA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师程序员、高级软件工程师、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等证书均未采用,项目团队人员不应局限于这4个指定的能力认证,技术团队人员应有更多不同方向的能力认证。故此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证书指向性明显,除通信运营商类的大型通信企业之外,一般中小企业不会具有该类证书,该有线传输证书要求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故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招标文件已进行专家论证,并不存在排他性。1、本项目的采购项需求,涉及到了网络、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和通信(有线传输)等内容,具体如下:①网络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②信息安全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3页第4条“项目建设安全要求”、招标文件第53页第70条等条款;③系统集成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63页“二、软件配套采集感知设备”;④通信(有线传输)详见招标文件标文件第46页“5.项目建设数据对接要求”,以及第66页的第29条“网络宽带:100M家庭宽带”、第66页的第26条“8口千兆交换机”、第27条“设备线路”、第30条“路由器”等条款。因此,加分项“团队成员”中的4个证书的设置,均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合同履行相适应,也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2、本项目是采购一整套“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软件平台, (略) 自身技术力量裁决自行开发一套软件平台或采取外购方式提供。另外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团队成员要求的证书均为系统集成类或实施施工类证书。3、加分项“团队成员(6分)”中的4个证书,是每具备一个证书可得1.5分,不需要同时持有才能得分,具备单个证书的潜在供应商均不低于3家,因此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通信工程师(有线传输)证书不存在指向性, (略) 、设计公司、 (略) 、 (略) (略) 的从业人员均允许报考通信工程师,该证书并不是通信运营商独有的证书。潜在供应商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按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的答疑公告被称作为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答疑日期:2023年09月04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地址:南康区塔垇廉租房小区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瑞芃 (略)

地址: (略) 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14栋2楼16-20#商铺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话:079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