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洛隆县供氧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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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洛隆县供氧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同时具备制氧设备生产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类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对开工日期进行更正 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3月 30日

3.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各投标人请下载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

4.评分内容做部分调整。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同时具备制氧设备生产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类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对开工日期进行更正 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3月 30日

3.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各投标人请下载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

4.评分内容做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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