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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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广西 (略) :

我公司于2023年 (略) 递交的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编号:NNZC2023-G3-*-GXJZ)采购过程的质疑函原件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是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的重点是维护设备,根据采购需求以及附件 1,可以了解到项目维护设备的数量,但是设备具体的点位信息和专线信息无从了解,无法正确的估算项目维护的造价。需求描述不清晰。

答复:由于上述设备安装点位涉及公安信息安全,不宜直接公开,如投标人需要去现场勘查,可联系采购人提供设备具体的点位信息和专线信息。

质疑事项2: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的第一条和第四条第一点有前后矛盾的嫌疑:

商务条款中的第一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各年度服务成果按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

商务条款中的第四条第一点:1、质量保证期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需求前后矛盾。

答复:

服务期限与质保期不矛盾,本项目含有服务事项,因此服务期为三年,其中设备类的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后设备需要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应为采购人支付。

质疑事项3: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第 1 项第三条第(四)点和商务条款中第四条第二点有前后矛盾的嫌疑:

《采购需求》第 1 项第三条第(四)点:运维期间保证运维服务对象正常运行,具体考核办法详见《 (略) 智能交通设施运维考核办法》。

商务条款中第四条第二点:具体要求见《智能交通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考核标准前后矛盾。

答复:本内容已于8月30日发布更正,详见广西 (略) 关于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NNZC2023-G3-*-GXJZ)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4: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第五条第二点付款方式有内容缺失的嫌疑。内容一共有 6 个小点,但是没有列出第 4 小点。内容有缺漏。

答复: 本内容已于8月30日发布更正,详见广西 (略) 关于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NNZC2023-G3-*-GXJZ)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评分标准》的商务分中关于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人员需具有的证书设置不合理。

答复: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涵盖建筑体内指挥中心、节点机房及城区各区域的智能化设施运行维护、综合布线、电视监控、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为主的相关管理、施工及验收,“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高级机房建设与管理工程师”从业范围及职业定义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值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所以本项意见不采纳。

综上所述,尽管已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不成立。

总结

质疑人尽管已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日


广西 (略) :

我公司于2023年 (略) 递交的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编号:NNZC2023-G3-*-GXJZ)采购过程的质疑函原件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是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的重点是维护设备,根据采购需求以及附件 1,可以了解到项目维护设备的数量,但是设备具体的点位信息和专线信息无从了解,无法正确的估算项目维护的造价。需求描述不清晰。

答复:由于上述设备安装点位涉及公安信息安全,不宜直接公开,如投标人需要去现场勘查,可联系采购人提供设备具体的点位信息和专线信息。

质疑事项2: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的第一条和第四条第一点有前后矛盾的嫌疑:

商务条款中的第一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各年度服务成果按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

商务条款中的第四条第一点:1、质量保证期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需求前后矛盾。

答复:

服务期限与质保期不矛盾,本项目含有服务事项,因此服务期为三年,其中设备类的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后设备需要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应为采购人支付。

质疑事项3: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第 1 项第三条第(四)点和商务条款中第四条第二点有前后矛盾的嫌疑:

《采购需求》第 1 项第三条第(四)点:运维期间保证运维服务对象正常运行,具体考核办法详见《 (略) 智能交通设施运维考核办法》。

商务条款中第四条第二点:具体要求见《智能交通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考核标准前后矛盾。

答复:本内容已于8月30日发布更正,详见广西 (略) 关于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NNZC2023-G3-*-GXJZ)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4:关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第五条第二点付款方式有内容缺失的嫌疑。内容一共有 6 个小点,但是没有列出第 4 小点。内容有缺漏。

答复: 本内容已于8月30日发布更正,详见广西 (略) 关于2023-2025年智能交通设施维护(NNZC2023-G3-*-GXJZ)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评分标准》的商务分中关于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人员需具有的证书设置不合理。

答复: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涵盖建筑体内指挥中心、节点机房及城区各区域的智能化设施运行维护、综合布线、电视监控、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为主的相关管理、施工及验收,“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高级机房建设与管理工程师”从业范围及职业定义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值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所以本项意见不采纳。

综上所述,尽管已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不成立。

总结

质疑人尽管已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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