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招标
界首市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招标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土地面积约49000.25平方米(合73.5亩)。
序号 | 标的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年) | 年租金 (万元) | 租期总金额(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 | 约49000.25 | 3 | 13.23 | 39.69 | 5 | 5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拍卖前一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期限:3年。
四、拍卖标的起始价:*元/年租金。
五、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 5000元/次起。
六、拍卖方式:本次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七、报名条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2、意向竞买人必须是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竞买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3、请意向竞租人在拍卖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网查看并下载拍卖文件。并于2023年9月24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界首支行;账号:1797 0215 9718;账户名称: (略) 界首分公司);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现金缴款单。
4、有意向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凭证于2023年9月24日下 (略) 办理竞买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八、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5、竞得人不得在地面上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安装、经营高空危险项目。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外向委托方支付前期投资的设施、设备费用*元及评估费用15000元。
7、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收使用该拍卖标的,竞得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无条件撤出该使用场地,不得向委托方及相关部门主张包括基础设施、设备投资补偿等任何权利。
8、其他未尽事项以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九、竞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方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拍卖成交人不得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冲抵本标的拍卖佣金及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咨询。
咨询电话: * *
(略)
2023年9月5日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土地面积约49000.25平方米(合73.5亩)。
序号 | 标的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年) | 年租金 (万元) | 租期总金额(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徐寨大桥东侧滩涂用地3年期租赁权 | 约49000.25 | 3 | 13.23 | 39.69 | 5 | 5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拍卖前一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期限:3年。
四、拍卖标的起始价:*元/年租金。
五、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 5000元/次起。
六、拍卖方式:本次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七、报名条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2、意向竞买人必须是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竞买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3、请意向竞租人在拍卖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网查看并下载拍卖文件。并于2023年9月24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界首支行;账号:1797 0215 9718;账户名称: (略) 界首分公司);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现金缴款单。
4、有意向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凭证于2023年9月24日下 (略) 办理竞买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八、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5、竞得人不得在地面上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安装、经营高空危险项目。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外向委托方支付前期投资的设施、设备费用*元及评估费用15000元。
7、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收使用该拍卖标的,竞得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无条件撤出该使用场地,不得向委托方及相关部门主张包括基础设施、设备投资补偿等任何权利。
8、其他未尽事项以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九、竞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方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拍卖成交人不得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冲抵本标的拍卖佣金及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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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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