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SZSG0104G*
三、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1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
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充分了解及考虑填报工程费下浮率及设计费下浮率:
1、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5% ;下浮率为: %;结算以财政审定的工程拦标价为计算依据。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 ;下浮率为: %,结算以财政审定的工程费拦标价为计算基数。
注: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费为11767.25万元,设计费为280.88万元,投标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二位。
注:
一、本次投标报价分设计费、工程费两部分报价。投标人设计及工程费的投标报价均须包含但不限于投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所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二、设计采取限额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立项投资估算,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均不得超过投资估算的分项对应投资,初步设计需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三、中标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作为中期计量的依据。
进度款支付金额=中期计量金额×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
×(1-中标下浮费率)。
四、中标人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设计、施工结算文件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招标人审核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
结算金额=区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费率)。
各投标人注意本次报价为下浮率。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我单位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承担本项目
的全部工作任务,其中包括:
①设计费¥元; 下浮率为:%。
②工程费¥元;下浮率为%。”,现变更为:“
我单位愿意以所报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其中包括:
①设计费下浮率为%。
②工程费下浮率为%。”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与本澄清存在矛盾时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 (略) 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阿城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天国泽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洪湖路7号4楼
联 系 人:周鹭宏、姜东奇
电 话:0451-*-868
电子邮箱:*@*26.com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SZSG0104G*
三、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1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
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充分了解及考虑填报工程费下浮率及设计费下浮率:
1、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5% ;下浮率为: %;结算以财政审定的工程拦标价为计算依据。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 ;下浮率为: %,结算以财政审定的工程费拦标价为计算基数。
注: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费为11767.25万元,设计费为280.88万元,投标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二位。
注:
一、本次投标报价分设计费、工程费两部分报价。投标人设计及工程费的投标报价均须包含但不限于投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所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二、设计采取限额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立项投资估算,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均不得超过投资估算的分项对应投资,初步设计需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三、中标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作为中期计量的依据。
进度款支付金额=中期计量金额×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
×(1-中标下浮费率)。
四、中标人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设计、施工结算文件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招标人审核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
结算金额=区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费率)。
各投标人注意本次报价为下浮率。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我单位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承担本项目
的全部工作任务,其中包括:
①设计费¥元; 下浮率为:%。
②工程费¥元;下浮率为%。”,现变更为:“
我单位愿意以所报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其中包括:
①设计费下浮率为%。
②工程费下浮率为%。”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与本澄清存在矛盾时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 (略) 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阿城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天国泽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洪湖路7号4楼
联 系 人:周鹭宏、姜东奇
电 话:0451-*-868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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