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号-关于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项目的补充通知
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号-关于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项目的补充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 18: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先生,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SH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招标编号:FX2023-SH226)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内容修改,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技术因素序号1-9评分界定“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光幕与其所投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提供产品彩页、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光幕具有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报告需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提供有效复印件佐证,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均修改为:“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联系方式:熊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纪先生
电 话: 0592-*,059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 18: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先生,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SH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海沧公共卫生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招标编号:FX2023-SH226)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内容修改,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技术因素序号1-9评分界定“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光幕与其所投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提供产品彩页、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光幕具有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报告需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提供有效复印件佐证,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均修改为:“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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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联系方式:熊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纪先生
电 话: 0592-*,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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