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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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项目编号:N*8)已于2023年7月25日10: (略) 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3完成公开招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为四川振欣源 (略) 。四川振欣源 (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四川师范大学签订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和招标文件27.1条规定“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融 (略) 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振欣源 (略) ,更正为:中融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1,420,000.00元,更正为:11,628,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 (略) 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四川建兴 (略)

2023年09月0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两校区安保服务”(项目编号:N*8)已于2023年7月25日10: (略) 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3完成公开招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为四川振欣源 (略) 。四川振欣源 (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四川师范大学签订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和招标文件27.1条规定“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融 (略) 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振欣源 (略) ,更正为:中融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1,420,000.00元,更正为:11,628,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 (略) 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四川建兴 (略)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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