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变更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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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编号/名称:[GXJD-23111BB*]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

二、招标人:中冶 (略)

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建安街7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雀路 (略) 五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江波、莫小凡、梁海凤

联系电话:077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1日

五、变更事项: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11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办公楼208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应合理估计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进厂须知:投标人进入厂区前须在“微信小程序→广西钢铁智慧园区”进行访客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办公楼208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应合理估计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进厂须知:投标人进入厂区前须在“微信小程序→广西钢铁智慧园区”进行访客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顺丰邮寄至【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管控中心207室(收件人:江波,收件电话:0770-*)】,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投标文件”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因厂区快递限制,投标人选择邮寄必须使用“顺丰速运”,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

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增加下列内容:

九、声明函(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声明函

广西 (略) :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编号:GXJD-23111BB*)的投标,特就投标事宜作出以下声明:

1、我方愿意授权贵方工作人员代表我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确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

2、我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及其扫描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3、我方以上声明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3年9月7日


一、项目编号/名称:[GXJD-23111BB*]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

二、招标人:中冶 (略)

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建安街7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雀路 (略) 五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江波、莫小凡、梁海凤

联系电话:077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1日

五、变更事项: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11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办公楼208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应合理估计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进厂须知:投标人进入厂区前须在“微信小程序→广西钢铁智慧园区”进行访客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办公楼208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应合理估计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进厂须知:投标人进入厂区前须在“微信小程序→广西钢铁智慧园区”进行访客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顺丰邮寄至【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管控中心207室(收件人:江波,收件电话:0770-*)】,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投标文件”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因厂区快递限制,投标人选择邮寄必须使用“顺丰速运”,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

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增加下列内容:

九、声明函(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声明函

广西 (略) :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编号:GXJD-23111BB*)的投标,特就投标事宜作出以下声明:

1、我方愿意授权贵方工作人员代表我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确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

2、我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及其扫描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3、我方以上声明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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