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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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安财磋商采购-2023-49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4 23:59:00
开标时间: 2023-09-19 09:00:00
正式公告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档案馆委托,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3-49

2、项目名称: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财磋商采购-2023-*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

*

5、采购需求:

对馆藏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包括目录核对与补充,档案扫描加工,档案整理与装订,扫描图像处理,档案正文OCR识别,图像、目录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为数字档案馆积累数字资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 10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2任一年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级及以上, (略)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信息打印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7 款要求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 获取文件文件及其他资料, 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 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 并“确认并签名 ”,逾期上传视为网上响应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5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5 (略) 民之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档案馆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文峰大道东段党政综合办公楼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王子龙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文峰大道国贸大厦B座1607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部门代码: *59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0372-*


招标文件:
(招标)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项目编号: 安财磋商采购-2023-49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4 23:59:00
开标时间: 2023-09-19 09:00:00
正式公告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档案馆委托,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3-49

2、项目名称: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财磋商采购-2023-*

(略) 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

*

*

5、采购需求:

对馆藏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包括目录核对与补充,档案扫描加工,档案整理与装订,扫描图像处理,档案正文OCR识别,图像、目录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为数字档案馆积累数字资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 10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2任一年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级及以上, (略)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信息打印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7 款要求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 获取文件文件及其他资料, 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 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 并“确认并签名 ”,逾期上传视为网上响应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5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5 (略) 民之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档案馆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文峰大道东段党政综合办公楼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王子龙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文峰大道国贸大厦B座1607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部门代码: *59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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