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30096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 2022年9月25日9时30分 |
2 | 第四章 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每满足一项加0.5分,满分最高1.5分。 |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满足一项加0.5分,满分最高1分。 |
3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⑥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有1人加0.5分,满分最高1分。 | ⑥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有1人加0.5分,满分最高1.5分。 |
4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满足加对应项分值的证书扫描件;②以上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不加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加对应项分值的证书扫描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不加分。 |
5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商务分 | (4)投标人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的,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政府部门备案的登记表或回执函的扫描件)。 | 删除 |
6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商务分 |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荣誉的: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红头文件或牌匾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荣誉的: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2分,满分7分(需提供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红头文件或牌匾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青秀区贤宾路3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玉洞 (略) 民中心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迎芳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38K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30096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 2022年9月25日9时30分 |
2 | 第四章 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每满足一项加0.5分,满分最高1.5分。 |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满足一项加0.5分,满分最高1分。 |
3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⑥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有1人加0.5分,满分最高1分。 | ⑥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有1人加0.5分,满分最高1.5分。 |
4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技术分/(8)人员配置要求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满足加对应项分值的证书扫描件;②以上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不加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加对应项分值的证书扫描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不加分。 |
5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商务分 | (4)投标人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的,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政府部门备案的登记表或回执函的扫描件)。 | 删除 |
6 | 第四章第三节 评分标准/3、商务分 |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荣誉的: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红头文件或牌匾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荣誉的: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2分,满分7分(需提供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红头文件或牌匾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青秀区贤宾路3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玉洞 (略) 民中心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迎芳
电 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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