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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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顺昌 (略)
行政区域 顺昌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顺昌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武夷山富贵华府A区3# 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YB-WYS[2023]招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注: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更正为: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注: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11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夷山富贵华府A区3# 903室            

联系方式: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顺昌 (略)
行政区域 顺昌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顺昌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武夷山富贵华府A区3# 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YB-WYS[2023]招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昌县派溪水厂石英砂更换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注: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更正为: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注: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11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夷山富贵华府A区3# 903室            

联系方式: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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