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河间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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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务局,建设资 (略)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分为村内管网改造工程,村级以上管网改造工程和水厂、泵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更新管道,新建水表井并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及其配套阀件,更新安装消毒、加压、安防设备和电子围栏系统,维修围墙,增建调蓄水箱,新建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增加计量设施、维修进厂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方;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0:00至2023-09-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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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间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HBGS-2023-3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批复之日止。 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成后。 2、投标人类似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人类似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评标办法以更正公告后附招标文件为准。 澄清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联系人方式:刘长胜 031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港舜 (略)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建华南大街蓝山国际 联系方式:李新水 * |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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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务局,建设资 (略)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分为村内管网改造工程,村级以上管网改造工程和水厂、泵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更新管道,新建水表井并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及其配套阀件,更新安装消毒、加压、安防设备和电子围栏系统,维修围墙,增建调蓄水箱,新建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增加计量设施、维修进厂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方;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0:00至2023-09-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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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HBGS-2023-3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批复之日止。 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成后。 2、投标人类似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人类似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评标办法以更正公告后附招标文件为准。 澄清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联系人方式:刘长胜 031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港舜 (略)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建华南大街蓝山国际 联系方式:李新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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